索引号
640425001/2020-00059
文号
彭政发〔2020〕4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1-22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彭政发〔202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彭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宁政发〔2019〕39号)和《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固政发〔2019〕35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0年开展彭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全县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自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以来我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我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确保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领导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精心组织、依法部署,确保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全县人口发展状况。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彭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乡(镇)的普查组织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经费保障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县财政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和全县普查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安排必要的普查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统计部门要统筹协调全县普查整体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全县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和普查通知规定,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县纪检监察和统计部门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有关责任人依法强化执纪问责。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普查工作整体安排,本次普查要求采用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由普查员使用PDA或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普查全流程要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县统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强化宣传动员。宣传、统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要采用政府网站、彭阳新闻、互联网新媒体、微信、短信等多种手段,做到家喻户晓。深入广泛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彭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