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彭阳县2018年林下中药材种植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2018年林下中药材种植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利用退耕还林资源优势,巩固和提升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切实把中药材产业做出群众脱贫的主导产业、强县的优势产业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产业,按照《彭阳县2018年农业产业脱贫富民实施方案》(彭党办发〔2017〕1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及意义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产业富民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和扶持家庭农场、林业林下经济合作组织,带动农户,发展退耕还林地林药间作,山桃、杏树等经济林林下种药模式。大力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生物多样性和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网络。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发展多元经济,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建立极具特色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和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增加林业生产短期收入,实现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增效,带动农民脱贫增收致富。发展林下中药材可以充分利用林地空间,进行多层次林药立体种植,可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融合;也可以缓解农林占地矛盾,发展多元经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还可以促进彭阳生态的持续修复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18年全县规划种植以秦艽、野柴胡为主,牛蒡子、果五味子、甘草为补充的林下中药材3万亩。其中以茹河林场、草庙林场、小塬子林场集中管理的移民迁出区为核心,辐射退耕农户。
三、建设内容及模式
按照“财政投入、合作社种植、林场(农户)管理收益、企业回收产品”的模式,采取政府投资形式发展药材产业。一是开展特色经果林林药间作种植。在城阳乡等乡镇山桃、山杏、核桃、花椒等经果林地林下穴播、条播种植黄芪、野柴胡、秦艽、大黄、黄芩等中药材0.5万亩并进行野生品种自繁自育进行保护性种植,确保种子原生态、纯度高、品质好,打造野生资源保护与修复示范区,形成“经果林+中药材”间作种植模式。二是在孟塬乡、冯庄乡、小岔乡等乡镇的退耕还林地、移民迁出区及国有林场采取中药材撒种、穴播套种方式,种植秦艽、银柴胡、牛蒡子、野党参、甘草、急性子、沙棘、果五味子等中药材2.5万亩,形成“小乔木+灌木+草本+中药材”的林药套种模式。
四、运行及管理模式
林下中药材种植主要以林场管理的移民迁出区、集体林场、农户退耕地为主,种植和采收全程以保护生态为先。属于国有林场和集体林场管理的林区,由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企业或合作社组织种植,林场管理收益;属于农户退耕地种植的,由企业或合作社统一种植,农户管理收益。种子统一采购,种植企业或合作社由县农牧局根据我县现有企业信用度确定,指派技术员专人跟踪管理。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确定项目实施企业及合作社,组织签订种植合同;采购种籽;组织种植;聘请药材专家对种植户进行现场培训或技术指导。(2018年8月底前完成)
(三)总结验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按照验收单及时兑现补贴,收集整理资料进行项目总结评估。(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资金和技术保障。由县财政按照100元/亩的标准,筹措300万元,用于林下中药材种籽采购和人工费。组建由相关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人员和农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林下中药材种植技术工作组,开展林下中药材种籽鉴定、种植、管理和指导。
(二)组织和职责保障。形成县、乡、村、组四级联管的林下中药材种植工作机制,县科技服务中心负责方案制定和跟踪联络管理;县林业局具体负责林权界定和林场、移民迁出区区域界定协调;各有关乡镇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相关企业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带动示范基地、合作社、农林场等社会经营主体发展林下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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