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彭阳县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
彭阳县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上水平,全面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按照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要求,针对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关于政务公开标准有待细化的问题
主要表现:不少领域的公开要求过于原则化,缺少规范性指引或标准。如对清单之外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的查处结果的公开欠缺规范指引;财政预决算表格的数量、名称没有统一标准,导致各地实践中掌握尺度不一,公开内容各不相同等。
整改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彭阳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要点工作实施方案》(彭政办发〔2017〕116号)要求,抓紧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等。2017年底前,县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国土、建环、交通、卫计、国税、市监、安监、扶贫等部门,要在梳理本部门本系统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先行编制完成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向社会公布;2018年底前,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全面编制完成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建立健全该“目录”动态更新机制,适时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开,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责任单位:各乡镇、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和2018年底前
(二)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8号)要求,抓紧启动实施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试点工作,确保2018年8月底前,我县在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等13个领域,形成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和可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责任单位:各乡镇、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二、关于政策公开还需加大力度的问题
主要表现:决策预公开程度需提高。普遍未公开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集意见及反馈信息、意见未采纳的理由。政府网站未设立“意见征集”栏目,相关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预公开没有集中发布信息的位置,不方便查找。政府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名称不统一,不便于查找。
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3号、74号),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办事。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由起草或牵头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调查研究、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的收集和采纳情况。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要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确保决策全过程公开。责任单位:政府办和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二)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和完善专门的“规范性文件”栏目,对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科学分类,集中有序发布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政府办和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三)全面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开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实时更新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和现行的有效规范性文件等信息。责任单位:政府办、法制办,各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四)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和完善专门的“意见征集”栏目,集中发布拟制发的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及有关征集意见建议的公示、公告;及时公开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总体情况、采纳情况及不采纳的理由等相关信息。责任单位:政府办、法制办,各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三、关于会议开放推进不理想的问题
加快建立健全会议办理程序,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乡镇、部门单位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责任单位:各乡镇、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四、关于部分重点领域公开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主要表现:
(一)“双随机”公开不理想,一些执法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不到位、清单内容要素不全面;大部分执法部门未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二)履职信息公开不到位,部分单位以新闻类信息代替履职信息公开。重大项目类信息公开不理想,一些涉及重大项目信息的政府部门未公开或公开不够明确。
(三)政府网站权责清单栏目查询功能配置不佳,仍需进一步改进。
(四)部分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要素缺失。
(五)执法类信息公开不理想,一些涉及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类信息的政府部门,未公开相关信息或公开不明确。
整改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彭政办发〔2017〕115号)要求,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抓紧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和完善重点领域公开的专栏、专题或频道,进一步细化、深化公开内容,及时集中公开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权责清单”、“放管服”改革、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和降低要素成本、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国资国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发展新产业和培育新动能、化解过剩产能、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扶贫脱贫、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安全生产等20多个重点领域、70多个重点节点的政府信息,力争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二)加强政府门户网站 “两随机一公开”栏目建设,督促各执法部门抓紧梳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及其运行情况,分类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归集和依法全面公开各部门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及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等信息,促进执法公平公正。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三)财政部门集中组织对全县清单之外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并将查处结果归集公开。责任单位: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四)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和完善“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分年度、分类别及时集中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结果信息。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或提案,除涉密或敏感信息外,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政府办、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五、关于政策解读有待加强的问题
主要表现:政府门户网站 “政策解读”栏目设置有待加强,政策解读材料普遍未分类;“政策解读”栏目定位不准确,混杂有非政策解读信息。政策解读信息内容的新颖性亟待提升。
整改措施:
(一)各部门加快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工作的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解读范围、解读主体,规范解读程序,创新解读方式,不断增强解读效果。各行政机关要对2017年以来,本机关制发的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进行查漏补缺,确保一个政策性文件至少有一个解读材料或解读方式,全面实现“应解读、尽解读”。责任单位:政府办和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 “政策解读”专栏,对解读材料进行科学分类,对非政策解读信息进行清理和删移。进一步完善网站相关功能,实现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的关联链接,为公众检索阅读提供方便。责任单位:政府办和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六、关于回应关切尚存短板的问题
主要表现:一些单位对舆情事件回应的时间较为滞后,回应内容空洞,对热点舆情采取回避、冷处理等方式。部分事件回应效果不佳,引发了负面舆情反弹。面对网络时代谣言易传播且影响大的形势,辟谣难度明显加大。
整改措施:
(一)建立完善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机制,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责任单位:政府办和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二)建立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对人民群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 “领导信箱”等渠道反映的关切和诉求,及时协调有关方面解决,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并将办理答复结果视情况予以公开。责任单位:政府办和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七、关于依申请公开仍存在法律风险的问题
主要表现:一些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作答复或超期答复,个别单位未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部分行政机关答复内容不规范,有的未告知不公开的法律依据,有的未在不公开或部分公开决定书中告知相应的救济渠道。
整改措施: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方式和程序,畅通信函、传真、网上平台、政务服务窗口等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提出申请。政府门户网站要确保开通在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责任单位:政府办和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二)加强工作研究和经验总结,制定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相关规定,准确把握公开范围的判断标准,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细化受理、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各环节的工作规范,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依法依规满足群众的各类信息需求。责任单位:政府办和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八、关于政府网站互动平台建设亟待加强的问题
主要表现:行政机关应向公众反馈的内容未向社会公众公开,个别单位反馈历时过长,或没能有效解答咨询问题。
整改措施:
(一)设置和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专栏”,增强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即时通讯等相关功能,积极开展在线交流、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等活动,搭建政府及部门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制定完善互动平台运行管理机制,确保互动平台24小时正常运转。责任单位:政府办和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二)各级行政机关围绕推进政府工作开放,科学确定本层级、本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引导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促进政府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责任单位:政府办和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九、关于监督保障机制仍需继续完善的问题
主要表现:普遍未在网站上公开有关领导分工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大部分单位2016年未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培训。部分单位未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个别单位虽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但所占分值低于4%。
整改措施:
(一)各乡镇、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主抓政务公开工作,其工作分工要通过政府网站、媒体等对外公开。责任单位:政府办和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二)加快完善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尽快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逐步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要将“政务公开”层层纳入行政效能考核,赋分占比不得低于4%。要分批、分级开展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责任单位:政府办和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函〔2017〕60号)要求,加快制定我县具体实施方案,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提档升级,建立健全内容保障机制,优化栏目和专题设置,强化高级检索功能,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责任单位:政府办和各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与维护:彭阳县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7013891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