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彭阳县始终牢记生态环境保护“国之大者”,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结果导向,常态化开展督查扎实整改销号,稳步推进排污改革交易,持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向前。
环保工作督查常态化。6月10日以来,全县共成立2个生态环境专项检查组开展自查,聘请生态环境领域2名专家进行帮扶指导,聘请专业机构对辖区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设施设备进行比对监测,从严查处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造假、伪造监测报告、违法排污、超标排污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全县共排查各类企业33家,发现各类生态环境问题127个,下文发限期整改通知7份,目前已完成整改114个。6月20日至30日自治区党委“四防”常态化督查组检查我县4家企业反馈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
环保督察整改扎实化。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的8件群众投诉件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曝光的“固原市大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典型生态环境问题,按照“一场一策”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清单,所有涉及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自治区党委历年历次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四防”督查、固原市创建工作委政府专项督察、交叉执法等督察反馈的生态环境方面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固原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反馈的15个生态环境方面的共性问题,目前完成整改4个,其余问题正序时推进。
排污改革交易稳步化。按照区市时间节点要求,稳步推进排污权改革工作。全县初始排污权确权量分别为二氧化硫3917吨、氮氧化物488.2吨、化学需氧量150.4吨、氨氮19.8吨。今年以来,排污权线上线下交易4次,交易氮氧化物初始排放权1.45吨、二氧化硫初始排放权0.495吨,交易金额1.6万元。交易机制基本理顺,监管体系逐步跟进,初步形成源头管控、使用有偿、减排受益的降污增益格局。
截至目前,彭阳县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控。上半年彭阳县大气环境质量位居全区14个县级城市第三名,水环境质量位居全区14个县级城市第二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与维护:彭阳县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7013891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