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彭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高质量发展上出新招求变,出实招求效,持续推进“六权”改革,聚焦确权、赋能、定价、入市等关键环节,大胆探索,争创经验,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
一是健全植绿增绿机制,推进山林权改革。落实推进林权改革工作“五个方案”“七项制度”和“十项规范”,着力提升改革成效。完成山林界定登记。全面开展林地、草地等山林资源排查摸底,统一厘清界定地类和界限,为政策制定提供翔实的数据支撑。目前共界定山林资源201.91万亩,其中林地162.96万亩、草地38.95万亩,颁发林权类不动产证44本,发放山林地确权明白书18553本,落实确权到户。育强主体延伸链条。注重市场龙头企业引领带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引进新型绿化经营主体12家,实施低效林改造0.3万亩,新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1.5万亩、林下生态鸡养殖54万只、中华蜂养殖0.16万箱。拓展融资功能规模。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保险”机制,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发放山林权抵押贷款433万元,将全县108万亩生态公益林纳入森林保险承保范围。推进市场交易,开展集体林地经营权交易5宗0.25万亩,交易金额188.18万元。创新推进“山林+”模式。盘活山林资源,延长产业链条,综合降本增效,实现植绿增绿与群众增收共赢,蹚出了“山林+”改革新路子。先后打造庭院经济示范村15个、红梅杏示范基地2个,新发展以红梅杏为主的庭院经济林2000亩,全县庭院经济林面积达到3.2万亩。
二是强化节水增效措施,推进用水权改革。落实“四水四定”要求,进一步优化用水结构、转变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精准核定用水权,按照全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精准核定用水权,确权水量3333.9万立方米,颁发用水权证152个,申领取水许可证10个。实行有偿用水,着力打破资源无价、用水无偿、交易无市的制约因素,将用水积极纳入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交易,签订用水权代管协议1.32万户,完成31家工业企业、5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户取用水合理性分析审查,征收用水权有偿使用费131.5万元。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行用水计划管理,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4.34%,农村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对接宁夏农商行设立“水银行”,发放“用水权”质押授信贷款1000万元。实施库坝联蓄联调工程,推进乃河、温沟、雅石沟和城阳虎沟坝等水库引水高效利用,新发展高效灌溉6万亩,全县高效节灌农业面积达到21.9万亩。
三是打牢盘活增值基础,推进土地权改革。围绕强化用地规划管控、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用地市场持续发力突破。优化国土空间布局,通过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加快构建全县上下贯通、总详专相互衔接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102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推进土地登记确权,变更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5.45万户,登记发放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3.34万宗,调查集体建设用地764宗。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在个别乡镇全面推开第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有效盘活土地资源,创新市场化机制,综合运用激励性评价等措施,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盘活低效闲置土地。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方案》,排查国有、集体闲置建设用地7100余亩,盘活利用98.4亩,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1笔、转让价款80.87万元。建立土地交易制度,主动融入开展土地指标跨地区交易,完善区内土地指标交易平台,实现资源资金互补,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办法,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打牢基础。
四是突出降污增益重点,推进排污权改革。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排污权商品化,通过资源有价、使用有偿、交易有市、节约有效的制度机制,推动实现排污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发展绿色化。精准核定初始排污权,与排污许可管理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相衔接,将自治区下达彭阳县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解到各地,并确定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量。摸排核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污染源210家,确定应确初始排污权企业30家。核定政府储备排污权,通过关停淘汰小型燃煤锅炉59台、关闭淘汰产能落后企业17家,实施污染治理、汁水还田等项目。积极开展市场交易,主动融入全区统一排污权交易平台,排污单位通过减排等措施形成的可交易排污权入市交易,严格遵守排污权标准措施,筛选可交易排污权项目4个。
五是稳步推进用能权和碳排放权改革。开展了政策对接、底数摸排和方案初步制定等前期工作,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碳排放权改革融入全国碳市场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用能权和碳排放权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