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将实施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作为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常态化。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总要求,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为行政村筛选了156件具体办理事项,其中基础设施57件、产业发展64件、公共服务11件、乡村治理18件、农村改革6件,预计投入资金16846.86万元。目前已完成办理事项39项,正在推进88项,还未开工29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为成员的“一村一年一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各项工作。各乡镇责任领导靠前指挥,定期督导,检查本乡镇“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事项办理情况,确保“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把“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列为今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充分利用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和村集体资金,并撬动社会资金,集中力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大事。目前累计完成投资额3255.2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457.3万元、产业发展2510.55万元、公共服务125.2万元、乡村治理159.47万元、农村改革2.7万元。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交通、水利、审计、扶贫、生态、供电等部门联动机制,及时对接,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协调落实项目、资金,及时解决“一村一年一事”行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一村一年一事”事项办理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范围。党委农办组织工作专班经常性开展督导检查,建立了工作微信群,实行工作进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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