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6〕7号)和自治区园艺技术推广站《关于组织实施好2026年冷凉蔬菜产业项目的通知》(宁园技术发〔2026〕4号)精神,2026年,下达我县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种植业领域冷凉蔬菜产业项目2个,补助资金150万元,其中:蔬菜集约化育苗能力提升项目1个,补助资金100万元;蔬菜联农带农促农增收项目1个,补助资金50万元。现就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种植业领域冷凉蔬菜产业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为保证遴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特发布此公告。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在彭阳县境内依法注册的农业企业、家庭农(牧)场、合作社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财务核算能力。
2、要求申报主体责任性强,能严格按照项目关键技术规程实施,确保项目绩效明显。
3、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重大安全隐患,近3年内无相关违法违纪、不良诚信记录,未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申报主体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土地流转备案证明或土地承包租赁合同扫描件,企业征信证明等。
5、申报主体须填报《2026年自治区冷凉蔬菜产业项目申报表》,经村、乡镇签字盖章推荐上报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待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核查后会议确定实施主体,并同步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公示。
6、蔬菜集约化育苗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主体特定条件:①须持有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蔬菜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②苗床面积≥1万m2,年育苗能力≥1500万株;③用地手续合法(设施农用地备案),自有或流转合同剩余期限≥5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土地流转费等失信行为;④财政补助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1∶1(即自筹≥补助金额),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⑤近5年内已享受过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或能力提升财政扶持的主体,不得申报。
7、蔬菜联农带农促农增收项目申报主体特定条件:①依托联农带农新型经营主体,种植集中连片设施蔬菜≥100亩或露地蔬菜≥300亩;②与农户建立紧密联结机制(订单产销、吸纳务工、或产前统供生产资料、产中技术指导、产后统销等);③带动周边农户≥20户种植蔬菜≥500亩,种植户户均收入≥1万元。
8、申报主体须填报《2026年自治区冷凉蔬菜产业项目申报表》,经村、乡镇签字盖章推荐上报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待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核查后会议确定实施主体,并同步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公示。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6月20日,为期十天。
2、报名地点:彭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3、联系人:李雪峰 刘芳
联系电话:0954-7012861
附件:1、2026年蔬菜联农带农促农增收项目实施方案
2、2026年蔬菜集约化育苗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3、2026年蔬菜集约化育苗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4、2026年蔬菜联农带农促农增收项目申报表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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