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林业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与扶持效能,进一步激励各类林业经营主体主动投身林业产业,有效缓解其融资难题、降低融资成本,助力我区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申报2026年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宁林函〔2026〕34号)精神,现将自治区2026年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支持对象。彭阳境内从事林业生产加工、技术研发等企业、合作社、林农等经营主体。
(二)支持范围。根据政策规定,林业贷款贴息支持各类实体经济及农户和林业职工营造的生态林、经济林、林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经营的林果种植业、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业等。
(三)支持方式。贷款贴息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此次对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按实际贷款期限及年贴息率不超过3%计算贴息。(贴息算法详见附件1)
一、申报方式
登录“宁财融”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172.28.25.105:9000/system/Login.do),认真梳理、审查、核实贴息项目相关资料,于2026年2月13日前完成项目录入,同时完成市县林草及财政部门审核上报工作,并形成“关于申请2026年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的报告”,以正式文件通过“宁夏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报自治区林草局(文件附件需包含附件2-5),报告要对本年贷款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及项目效益进行详细阐述。逾期视为无项目,不再受理。申报企业填报附件2,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传“宁财融”系统。(联系人及电话:翟红霞 7015234 13995047595)
附件:1.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申报指南
2.林业草原贴息贷款项目申报承诺书
彭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