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领域冬季停工工作的通知

来源: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1.16

各建设、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单位:

近日来,气温逐渐下降,我县室外平均气温持续5天稳定低于5℃,根据《建设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T104-2011)“室外平均气温持续5天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季施工”的规定,从2025年11月17日起,全县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工程一律停止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工时间

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3月15日

二、冬季停工要求

进入冬季原则上要求全县房屋与市政工程一律停止施工,施工单位要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的工程停工报审表、建设工程中止施工申请书、冬季停工值班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继续施工的民生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在冬季施工前必须编制冬季施工专项方案,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通过方可开展冬期施工。

(一)现场安全方面。各施工单位要在停工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排除脚手架、起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围墙和临时搭设的彩钢房等安全隐患,所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停靠,及时对起重机械要进行维护保养。基坑、沟槽周边是要做好安全防护。

(二)安全消防管理方面。值班人员要按照规范使用电器,严禁施工现场使用火炉取暖。施工现场要配齐消防器材和设施,消防栓要处于充水状态。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临时设施及道路、通道的布局、设置要符合消防安全条件。

(三)扬尘治理方面。按照《关于开展2025—2026年冬春季全市房屋市政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固住建函〔2025〕61号)要求,冬季停工期间施工现场要全面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即建筑工地全面围挡,基坑边坡、未硬化的道路、料堆等要全部覆盖,垃圾全部清运,所有破损扬尘网全部更换,建筑材料要码放整齐。做好冬季停工后的各项防扬尘措施,并做好极端天气下的应急工作,确保停工期间施工现场不起尘、不扬尘。

(四)预拌混凝土企业冬季施工监管方面。商品混凝土供应企业自2025年11月18日后,不得对未提供冬施方案的施工项目供应混凝土,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对建设、施工、监理、商品混凝土供应企业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五)停工期间值班值守方面。冬季停工期间,施工单位除值班、门卫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滞留,值守人员务必采取防火、防盗、防中毒措施。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记录,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建设单位每周至少检查施工单位值班值守情况一次,施工单位每天检查一次现场值班值守情况,值班人员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巡逻,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三、加强监督检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大冬期停工期间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临时用电安全、消防安全、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值班安排等,对擅自施工、自查整改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和不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将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冬季停工项目值班人员报备表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