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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供热2025—2026年度供热期采暖费收缴优惠事宜的公告

来源: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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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热用户:

本年度采暖期供热在即,为了保障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及早筹集储煤资金,更好为用户服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固原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现就对未拖欠历年暖费且提前一次性交清本采暖期暖费的热用户,给予适度优惠,现将缴费优惠等事宜告知如下:

一、供热时限

2025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4月5日。

二、供暖费价格(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居民住宅、学校:3.65元/平方米/月;

单位办公、营业性用房:5.70元/平方米/月。

三、暖费缴纳优惠办法

本采暖期暖费缴纳优惠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1)居民住宅用房:凡在2025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一次性交清全年暖费的,统一优惠0.15元/平方米,按3.50元/平方米/月计收,此后不再优惠。

(2)个体户、营业性用房:凡在2025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一次性交清全年暖费的,统一优惠0.15元/平方米,按5.55元/平方米/月计收,此后不再优惠。

(3)单位办公、学校、医院、社区、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用房:按照5.70元/平方米/月计收,不享受优惠政策。

(4)报停用户:不享受优惠政策。

四、暖费收缴注意事项

(1)历年欠费热用户,一次性缴清所有欠费(含违约金)后,可享受本采暖期的优惠政策。分期交费的热用户,不享受优惠政策。

(2)新建住宅前两年保修期内须一次性交清当年供暖费;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3)房屋交易或房主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签订《供用热合同》后同步交费。

(4)租住房屋暖费由产权人或承租人负责缴纳,承租公租房的暖费由承租人(合同签订人)缴纳。

五、缴费方式、地点及咨询电话

方式一:微信公众号交费操作流程;

方式二:到供热公司收费大厅窗口交费。

地址:县城广安桥头向东100米供热公司收费大厅

咨询电话:0954—7014599(节假日正常上班)。

特此告知。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0日

链接:

微信公众号交费操作流程

为减少人员聚集,鼓励热用户网上缴费,缴费后保存电子发票。

第一步:打开微信查找关注“彭阳供热”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关注“彭阳供热”二维码。

第二步:点击公众号下方中间的“缴费”—“查询缴费”进入缴费页面,输入合同号,手机号(手机号码是签订用热合同时预留手机号)。若您忘记了合同号,不用慌张,您可到供热收费大厅或拨打0954—7014599进行咨询;若您还未签订供热合同,请先到供热收费大厅签订《供用热合同》扫码绑定后交费。

第三步:进入查看核对用户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下方“缴费”再次核对用户信息和交费金额,选择“微信支付”。

第四步:在微信支付明细中再次确认是否交费成功。

如果这些您还是不会操作,请您到供热收费大厅,我们有专人指导您一次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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