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彭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彭农发〔2025〕123号)文件要求,我县计划在县域内实施籽粒玉米、小杂粮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2.52万亩,为切实组织实施好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现公开组织实施主体自主申报。
一、项目概况
2025年我县扶持从事籽粒玉米和小杂粮作物生产的规模种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开展粮食作物单产提升。自治区下达项目补贴资金126万元,奖补标准为50元/亩,单个主体奖补最高不超过2万元,其中农业农村部2个监测点奖补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或经抽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奖补资金。
二、申报条件
1、从事籽粒玉米和小杂粮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连片种植面积不小于100亩,且种植地块分布在同一个村,未跨乡镇、跨村种植,种植地块相对集中。
2、实施主体翻拆小麦、油料种植玉米、杂粮的不予补贴。
3、实施主体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等生产环节,有生产现场照片、视频、农资购买票据等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档案资料。
4、有经备案的土地流转合同,属于本人自有土地的有土地确权证。
5、同一规模主体只能申报一次,不得多乡镇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填写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单产目标等基本信息,同时提供经备案的土地流转合同,属于本人自有土地的提供土地确权证复印件,其中申报面积与提供流转合同、土地确权证的面积相一致。
2、申报主体提供的资料经村审核无异议后签字盖章,报送至乡镇人民政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收集审核填写汇总表,申报日期截止后,各乡镇将汇总表及相关申报资料一同报至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3、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对自主申报、乡镇及村级审核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遴选。
4、挂网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经营主体在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实施主体实施项目。
四、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7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7012861
附件:1.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汇总表
彭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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