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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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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章因保管不善,将彭阳房权证县城换字第5855-1号、5854-A-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宗地代码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彭阳房权证县城换字第5855-1号

辛*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640425002004GB00240

彭阳县兴彭路北侧1号楼1单元***号


2

5854-A-1

辛*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640425002004GB00240

县城兴彭大街商城西侧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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