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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2024年中药材产业项目申报主体遴选公告

来源: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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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728号)和自治区园艺推广总站《2024年全区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我县中药材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拟培育和建设中药材龙头企业和初加工基地1、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1个,现就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为保证遴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特发布此公告。

一、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打造中药材产种销一体化生产模式,推进订单生产;集成示范中药材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建设优质中药材核心示范区;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拓展延伸产业链条;以产能合作和提升全产业发展能力为重点,建设产业化联合体,培优培强龙头企业,增强科技示范水平,提升联农带农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在彭阳县境内合法注册登记,且具备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主营业务为中药材标准化生产、育苗或加工,能够引领区域优质中药材全产业链建设。

企业产品特色鲜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项目实施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重大安全隐患,近3年内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2023年以来实施中药材产业相同项目的企业,不予申报。

三、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质;

农村土地流转备案证明;

企业征信证明;

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实施方案,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的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

2024228日至310日上午1150前。

五、报名地点、联系人

(一)报名地点:彭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生军     联系电话:152****0909

六、其他要求

(一)报名材料需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名期内不得调换;

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均在政府网发布。

(三)申报表见附件。

附件:彭阳县2024年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彭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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