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2024年自治区下达我县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第一批项目资金772万元,任务面积14.8万亩,主要对全县已挂果的红梅杏和已挂果的苹果开展防冻服务;对全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地膜玉米等粮食作物开展农业生产耕、种、收单环节和多环节托管服务。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平均每亩补助不超过52元),用于支持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高于项目总补助资金或面积的60%。
二、服务组织应具备的资质及服务作业质量
(一)服务组织应具备的资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法人资格,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在农业机械上配备规范的可信息化监测的GPS系统,无人机需有管理平台。具备与服务相适宜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有相应的工作制度。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信息收集、管理能力,服务档案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在县农业农村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服务组织名录内,接受农业农村(农经)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规范实施彭阳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主体优先考虑。参与作业的农机必须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且车辆年检合格,驾驶人员须持有与所驾驶机型相符的驾驶证(作业证),并购买农机保险和农机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二)服务作业质量。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质量应达到农机作业规范和作业质量要求,同时达到实时系统监测的标准。
四、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3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7012642
附件:1. 2024年彭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春季果树防冻)申报表
2. 2024年彭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彭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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