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建立便民、安全、高效发放机制,自治区财政厅等15个厅局(单位)联合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操作规程(试行)》(宁财(监)发〔2023〕495号)。现随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做好全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要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并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二、补贴资金发放要坚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公开公平、规范透明,集中整合、“一卡”发放的原则。
三、各级各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严守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发放流程,认真负责及时做好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四、要规范有序做好金融机构选择及监管,补贴资金受益对象银行卡严格执行实名制,严防并杜绝违规代办、冒领补贴资金等风险行为的发生。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主动加强对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切实做好补贴资金监管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 民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厅 应急管理厅 乡村振兴局 林业和草原局 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彭阳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 民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厅 应急管理厅 乡村振兴局 林
业和草原局 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宁夏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宁夏
回族自治区分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宁财(监)发〔2023〕495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和草原局、残疾人联合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各市分行,自治区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民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审计厅 乡村振兴局 宁夏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方案>的通知》(宁财(监)发〔2022〕14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建立便民、安全、高效发放机制,我们研究制定了《宁夏
回族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操作规程(试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