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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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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维军、张淑、李志平因保管不善,将宁(2018)彭阳县不动产权第Z0041773号、宁(2019)彭阳县不动产权第Z0048133号、宁(2019)彭阳县不动产权第Z004703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宗地代码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宁(2018)彭阳县不动产权第Z0041773号

赵维军

宅基地使用权

640425101212JC00179

彭阳县王洼镇王洼村**

2

宁(2019)彭阳县不动产权第Z0048133号

张淑

宅基地使用权

640425100214JC00189

彭阳县白阳镇中庄村**

3

宁(2019)彭阳县不动产权第Z0047037号

李志平

宅基地使用权

640425100212JC00127

彭阳县白阳镇陡坡村**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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