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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2023年第二批中药材产业项目申报主体遴选公告

来源: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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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宁夏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各地实施好中药材产业项目,结合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我县拟建设培育和建设中药材龙头企业和初加工基地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各一个作为彭阳县2023年第二批中药材产业项目的实施主体,开展重点龙头企业优质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和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现就实施主体的确定进行遴选,为保证遴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特发布此公告。

一、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打造中药材产种销一体化生产模式,推进订单生产;集成示范中药材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建设优质中药材核心示范区;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拓展延伸产业链条;以产能合作和提升全产业发展能力为重点,建设产业化联合体,培优培强龙头企业,增强科技示范水平,提升联农带农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在彭阳县境内合法注册登记,且具备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主营业务为中药材标准化生产、育苗或加工,能够引领区域优质中药材全产业链建设。

企业产品特色鲜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项目实施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重大安全隐患,近3年内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2022年以来实施中药材产业项目的企业,不予申报。

三、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质;

农村土地流转备案证明;

企业征信证明;

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实施方案,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的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

2023111日至1110日上午1150前。

五、报名地点、联系人

(一)报名地点:彭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生军  联系电话:15209640909

六、其他要求

(一)报名材料需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名期内不得调换;

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均在政府网发布。

附件:1.彭阳县2023年(第二批)中药材产业项目培育和建设中药材龙头企业和初

加工基地申报表

2.彭阳县2023年(第二批)中药材产业项目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申报表

3.彭阳县2023年(第二批)中药材产业项目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申报表


彭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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