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高中学校:
为做好我县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现将《彭阳县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彭阳县招生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彭阳县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根据《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宁招委办〔2023〕12号)、《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招委办〔2023〕1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报名管理,严格执行报名政策,切实加强考生资格审查,确保报名工作规范有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任务,明确职责,成立彭阳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组织机构。
(一)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删减部分内容)
(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删减部分内容)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县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组织协调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明确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听取并审查通过工作小组对考生报名资格和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的审查结果。
2、工作小组职责:负责全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和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的审查工作;完善学籍、户籍审查联合办公、集体议事机制;负责核对教育、公安、人社、住建等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并确定考生相应报名资格;负责对非本辖区户籍或学籍的报名考生进行调查核实和确认工作。
3、部门职责
教育部门: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负责制定报名工作方案并组织全县考生报名;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组织管理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学籍审核、信息采集、档案建设等工作;负责审核考生申报的专项计划、政策性移民、山区考生等录取照顾项目资格;负责将所有报考考生中限报考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资格考生、非宁户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信息要件件有调查,件件有结果,特殊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公安部门:负责审查具有固原市内户籍的考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并对审查结果签字确认;负责审核户籍迁转变动及更改情况,尤其是户口自外省(区)迁入我区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迁入时间及户成员情况;根据户籍改革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城乡区划标准审核确定考生户籍的“农村”属性;负责配合教育体育局开展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过程中相关户口信息的复核工作。
高中学校:按照县教育考试中心设置的报名点及考生范围,组织具有各报名点相应范围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负责向本校各报名点报考考生及家长积极宣传报名相关政策;审核报名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负责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考生、专项计划等照顾项目;协助县教育考试中心采集考生信息等工作;负责复核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录入考生学籍、户口信息和资格审核结果;认真落实考生报名资格、享受照顾政策公示的相关要求;负责为本校在读应届毕业生提供真实、准确的学籍证明材料;各校要根据报名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报名前报县教育考试中心备案),负责报名各项事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区外户籍考生监护人在我县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材料出具和审核工作;负责对“下岗职工”报名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考生及其监护人在我县住房或居住情况的审核认定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考生及其监护人在我县住房情况的审核认定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报名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落户到我县的退役军人报名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考生监护人在我县营商情况有关证明材料的出具和审核工作。
县医保局:负责区外户籍考生监护人在我县缴纳医疗保险情况的证明材料出具和审核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残联:配合做好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资格的评估审核认定工作。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3年11月1日至5日进行网上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现场确认:2023年11月6日至25日(其中报考艺术类的考生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和网上缴费须在11月13日前完成)。
三、报名对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彭阳县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
(一)有彭阳县户籍,彭阳县内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有彭阳县户籍,有宁夏区内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往届毕业生。
(三)有彭阳县户籍,区外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有彭阳县户籍,有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五)有彭阳县外区内户籍,有彭阳县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六)有宁夏区外户籍,符合流动人口子女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报考类别
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报普通高考,报考类别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分类考试,报考类别分为中职升应用型本科类和中职升高职(专科)类,区内应届毕业生两个类别可兼报,区外应往届和区内往届毕业生只可报考中职升高职(专科)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也可报普通高考,但只能在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考试中选报一类。
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区内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残疾生单独招生、保送生、少年班招生、消防学院单独招生等)都必须按文史类或理工类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相应科类。报考体育类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兼报体育类”选项。
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外语类专业及要求进行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时须填报参加英语口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才能参加高职院校单独自主招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录取。
五、报名流程
(一)准备工作。为确保我县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各校务必于10月20日前告知考生准备户口本、有效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确保考生现姓名与学籍库中的姓名一致;明确班主任、招生干事等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审核权限等;班主任根据报名资格审核办法,于10月31日对符合本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考生号,对于区外户籍流动人口子女和区外迁入户籍不足3年等“限报”考生以及县内户籍区外借读考生要求到县教育考试中心履行报名手续。如属政策性移民的考生还要填写《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登记表》并到户籍所在地移民管理部门确认;各校招生干事在县教考试中心统一安排下,于10月3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账户维护、校级班级组织机构创建、考生号生成等工作。
(二)第一时段(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5日,考生向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经班主任审核并认真填写“2024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中“班主任亲自核实填写”的有关内容,签字确认后向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发放考生号;各校要指派专人,开放网络教室,组织考生集中有序进行网上填报工作,不得因任何原因影响考生网上报名,确保每一位考生按时完成网上填写并上报。
考生须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填报不慎或校对不认真,导致信息错误,影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第二时段(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和网上缴费时间)。所有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分别于下列时段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
1、2023年11月4日至12日,共9天,凡兼报艺术类考生和在考试中心报名的社会考生必须到县教育体育局三楼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
2、2023年11月13日至24日,共12天,根据工作进度,分别对县一中、三中、职业技术学校所属考生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
3、2023年11月25日,对“四类特定群体”考生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
考生在完成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后,须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只有缴费成功才表示报名完成,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具体报名缴费金额如下:
报名考试费145元/人(必缴);
英语口试费30元/人(兼报者缴)。
兼报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需另缴考试费,收费标准以最新批复为准。
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未按规定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和缴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第三时段(考生报考资格初步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30日。班主任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于10月25日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核,确认考生在本校是否有报名资格;考生所在报名点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于11月1日前组织考生填写“2024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并以派出所为单元提供给公安部门完成户籍审核,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结合公安部门的户籍审核结论和班级审核结论完成校级审核;县级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于11月30日前结合公安部门和各报名点的审核结论,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完成县级初审。
报名资格审查和认定按如下要求进行。
1、户籍审查
户籍审查工作分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初审阶段:考生需在申领考生号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024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由班主任、学校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和县教育考试中心逐级审核并确认。
第二阶段为复审阶段:固原市内户籍的高考考生由县公安部门审核;户籍跨市的高考考生,原则上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审核;对跨省迁移户、投靠非直系亲属落户、集体户以及未满18周岁人员单独迁移等情况要重点审核,坚决打击 “高考移民”行为。农村户籍考生的确认要根据户籍改革的实际情况,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和公安部门户籍审核情况确定。
2、学籍审查
县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学籍信息由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协助班主任完成审核,明确入学(转入、休学)时间,毕业时间,实际就读年限等信息。
往届毕业考生需向报名点提供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明确考生身份证号、学籍号、入学时间、转学情况、休学情况、毕业时间,实际就读年限等信息,学籍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名和学校盖章。
3、资格认定
网上报名结束后,各阶段资格审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招委会办公室关于考生资格认定的有关要求进行认定,考生的报名资格和享受录取照顾项目资格认定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1)班主任认定。根据考生网上填报情况,结合其所提交的户籍、学籍资料,对照各项资格标准逐一核对予以认定。班主任对考生的资格认定结论必须告知考生本人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标注。资格认定结束后,各班主任要按照学校安排及时进行审核上报。
(2)校级认定。学校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班主任的审核认定结论,结合考生所提交的户籍、学籍资料,对照各项资格标准逐一核对予以认定。如班主任的认定结论有误,需将其认定结论做“退回”处理并告知班主任;如班主任的认定结论正确,需及时进行审核“上报”。
(3)县级认定。县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各学校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的资格认定结果,结合考生提供的户籍、学籍等资料进行复核审查。如校级的认定结论有误,需将其认定结论做“退回”处理并告知学校招生干事;如校级的认定结论正确,需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审核上报,并将最终认定结论报资格审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五)第四时段(公示、考生报考资格复查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对考生报名资格和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的认定结论存在问题的,随发现,随更改;对于在报名过程中考生提供了虚假证件、资料而导致资格认定不准的,一经核实,将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已录取的高校学籍等处理。
(六)第五时段(考生照顾政策及残疾考生申请便利审核时间)2024年4月30日前。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照顾政策条件及残疾考生申请便利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或在网上报名时准确标注并于2024年1月底前提供相关材料。
(七)第六时段(体检、综合素质评价时间)2024年4月10日前完成集中体检和审核工作并将体检表、综合素质评价表送宁夏教育考试院电子化处理,具体体检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报名材料
(一)应届毕业考生。提供学籍证明(区外借读考生还需提供《外省就读高中的宁夏户籍学生注册登记表》,考生需在外省高中就读当年备案登记),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考生本人页和父母页,考生与父母未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及复印件)。
(二)往届毕业考生。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页内信息,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需经户籍所在派出所审核后,复印首页、考生本人页和父母页,考生与父母未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及复印件)。
(三)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残疾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经县教育考试中心、残联、卫生健康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专家组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
(四)高职分类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提供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照顾加分申请。“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申请照顾加分的考生,提供相关证书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信息公示
县教育考试中心和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要求,报名考生名单、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及项目、专项计划考生名单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最大范围接受社会监督。各高中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在学校和班级公示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是否为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是否为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项目等信息;社会考生名单要在县内各高中学校和教育考试中心公示。
(删减部分内容)
九、举报、咨询电话
为确保我县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特公布举报咨询电话:
县教育体育局0954-7012516(举报电话)
县教育考试中心0954-7012525(咨询电话)
本方案中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等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宁招委办〔2023〕12号)、《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招委办〔2023〕13号)执行。考生特别是兼报艺术类考生要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的“普通高考”栏目详细了解报考及艺术类报名和考试等相关政策规定,网址:https://www.nxjyk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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