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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注销公告

来源: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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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2)宁0402行初113号判决撤销了白阳镇陡坡村杨有富农户持有宁(2016)彭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28493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涉及争议地块编号分别为00225002200026800209002180459000205002490023700243002100022600227号,面积分别为0.460.70.7711.141.221.51.573.093.473.64.56.48。共计1329.5亩。

新集乡姚河村下姚河队马生贵农户持有宁(2016)彭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51530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项下地块编02649号面积为3.1土地确权登记错误。现已查明,该地块属于姚河村集体未发包耕地,位置坐落在姚河村上姚河队姚河村部西面该地块与马生贵农户无承包关系,不存在姚河村集体发包给马生贵农户的事实,属于错误确权,确权登记无效。

杨有富、马生贵在规定时间交回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杨有富农户持有的宁(2016)彭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28493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马生贵农户持有的宁(2016)彭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51530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公告注销,并宣布作废。

对证书中未涉及地块,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程序予以重新确权登记。

特此公告。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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