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2023年全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教师的通知》(宁教工委函〔2023〕14号)文件精神, 经学校审核、公示、推荐,县教育体育局复核评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对拟推荐自治区教育厅表彰的彭阳县第三小学等3个先进集体、马秀萍等2名先进个人、刘慧娟等3名优秀教师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3个):
彭阳县第三小学
彭阳县红河镇初级中学
彭阳县王洼镇初级中学
二、教育工作先进个人(2人):
马秀萍 彭阳县幼儿园
李智学 彭阳县第二中学
三、优秀教师(3人):
刘慧娟 彭阳县第四中学
张 赟 彭阳县第二小学
贾建荣 彭阳县城阳乡初级中学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8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以上推荐对象存在问题或有异议,请采取打电话或写信方式向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或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反映,一经核实,取消其推荐资格。举报电话:0954-7012516,0954-7012521。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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