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彭阳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结果的通知

来源: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3.08.04

各中学:

按照《关于印发〈彭阳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彭招委发〔2023〕18号)规定,结合《关于2023年县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分配暨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到校的通知》(彭教体发〔2023〕116号)和区市下达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情况,现已完成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如下。

一、录取分数线

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发布后,我县根据区、市下达到县的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及时公布了2023年彭阳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为376分(不含体育、艺术特长生);但在自主招生阶段,由于县外普通高中录取特长生等因素,我县普通高中实际录取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最终录取分数线为363.4分。

二、录取情况

我县2023年参加中考2291人,普通高中共录取1748人,其中:县外普通高中录取348人,县内普通高中录取1400人(县一中800人、县三中600人);剩余543人参与区内外中职学校录取。(详见附件)。

三、录取程序

(一)县外普通高中录取。2023年中考成绩公布后,银川一中、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固原一中、固原二中、宁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等县外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固原市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自主录取348人。

(二)特长生录取。按照《关于印发〈彭阳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彭招委发〔2023〕18号)规定,县一中、县三中完成了特长生录取工作,共录取67人。其中,县一中录取29人、县三中录取38人。

(三)指标到校录取。县一中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按照指标到校录取原则,完成了60%到校指标、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录取工作,共录取511人(其中60%指标到校录取480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录取31人)。

(四)电脑派位录取。在上述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剩余822名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其中67名考生自愿就读县三中不参与电脑派位录取,对剩余755名考生进行了电脑派位录取(县一中260人、县三中495人)。

(五)中职学校录取。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543名考生,其中11名因休学、残疾等原因不能参与中职录取外,其余532名考生要全部登录“宁夏中等职业学校暨技工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s://zzzs.nxeduyun.com/)填报区内外中职志愿;凡未被县外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实行兜底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控制招生计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应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至考生所在毕业学校,确保考生按时报到注册。各校应严格按照录取结果进行报到注册,不得超计划和无计划招生,严禁对空缺计划私自招生。凡擅自扩大招生规模的部分,不补计划,不建学籍。

(二)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严禁学校自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如有违规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各校要按照录取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一新生学籍建立,对于计划外招收的学生不办理学业水平测试手续,不办理三年后高考报名手续,并追究学校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彭阳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学生名单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