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县内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有效推动全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打造综合营商环境最优县,依据国家和区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现将《彭阳县关于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并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6月5日至6月13日。
二、征求意见反馈。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反馈和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954-7013273;
电子邮箱:pyxgxswj@163.com;
地 址: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邮政编码:756500。
附件:1.《彭阳县关于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彭阳县关于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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