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按照《自治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考核验收标准》要求,在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处理程序、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开展审计监督、财务人员培训和农村集体“三资”网络平台建设等六个方面开展创建工作。经过近一年的创建,2015年11月农牧厅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对彭阳县的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达到创建标准要求。并授予彭阳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称号。
2015年,彭阳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创建自治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操作程序和工作步骤。召开了由县直相关部门领导、各乡镇主管农村“三资”的领导、乡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以及业务人员参加的全县农村“三资”清理及管理整治工作会议和农村“三资”网络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培训班共3期,参训人员95人次;组织对全县所有行政村重新进行清产核资,完善“三资”管理台账,完成“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建立以乡为单位“三资”管理网络系统平台。完成12个乡镇156个行政村 “三资”审计确认和村级财务运行审计,审计金额2616.88万元。进一步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印发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手册500本,规范村级财务工作流程,实行民主公开理财,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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