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3/2023-00056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2-1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彭阳县姚河塬遗址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文化旅游广电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姚河塬遗址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彭文广发〔20238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020-640425-88-01-013018根据《彭阳县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责任清单》初设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原则同意彭阳县姚河塬遗址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确保文物安全,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利用水平,促进姚河塬西周遗址的旅游产业和文物保护事业走上健康的、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实施彭阳县姚河塬遗址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分必要

建设地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集乡姚河村李儿河和小河、大河切割形成的黄土台塬区东部姚河塬遗址保护范围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保护大棚6320.18㎡,其中:1#铸铜作坊遗址保护大棚5008.462#城墙及护城壕遗址保护棚1311.72;新建雨水沉砂井1处、检查井3处、场地排水沟1155m,其中:地面排水沟995m、排水管160m;安装遗址保护围栏4265m、保护标志碑4块、界桩54块等。

建筑及结构

新建地上单层钢桁架结构1#铸铜作坊遗址保护大棚1栋,总建筑面积5008.46建筑高度14.48m;新建地上单层钢框架结构2#城墙及护城壕遗址保护棚1栋,总建筑面积1311.72建筑高度6.34m抗震设防类别均为标准设防类(丙类),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屋面防水等级均为Ⅱ级。

、建设期限

20232月至20247月。

、招标方式

依据《关于调整彭阳县姚河塬遗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审批发20239号)确定的方式执行

、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417.45万元。其中:工程费2030.43万元,其他费267万元,预备费120.02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1600万元自治区统筹资金400万元财政配套417.45万元。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决防范政府债务和欠款欠薪行为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19817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建设,要在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满足使用、安全可靠,减少变更;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一般设计变更可在批准概算内调剂解决,批准的概算投资不得突破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建设,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项目四制管理规定,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组织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申报工作。

此复。

附件:彭阳县姚河塬遗址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概算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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