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3/2023-00055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2-1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彭阳县2023年南部水源涵养建设工程未成林抚育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2023年南部水源涵养建设工程未成林抚育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彭自然资发〔2023 14)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项目代2212-640425-15-05-623775根据《彭阳县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责任清单》彭党办发2022102初设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原则同意彭阳县2023年南部水源涵养建设工程未成林抚育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进一步提高县域森林覆盖率增强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小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实施彭阳县2023年南部水源涵养建设工程未成林抚育提升项目十分必要

建设地址

该项目位于罗洼乡、交岔乡、王洼镇、小岔乡、冯庄乡、草庙乡、孟塬乡7(镇)草庙林场、小园子林场2个国有林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实施未成林抚育提升4.08其中:罗洼乡1946.1交岔乡4992.9王洼镇9361.2小岔乡3380.7冯庄乡2985.7草庙乡1260.6孟塬乡3537.9草庙林场10201.6小园子林场3133.3;栽植各类苗木82万株,其中:云杉37万株、旱柳11万株、河北杨11万株、榆叶梅23万株;新修生产作业道路28km,拓宽维修生产作业道路28km

四、建设期限

2023

五、招标方式

依据《关于彭阳县2023年南部水源涵养建设工程未成林抚育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审批发〔2022316)确定的方式执行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337.14万元,其中:工程费2136.1万元,其他费132.97万元预备费68.07万元。

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2040万元,县财政配套297.14万元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决防范政府债务和欠款欠薪行为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建设,要在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满足使用、安全可靠,减少变更;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一般设计变更可在批准概算内调剂解决,批准的概算投资不得突破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建设,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项目四制管理规定,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组织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申报工作。

此复。

附件:彭阳县2023年南部水源涵养建设工程未成林抚育提升项目投资概算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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