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悦龙山彭水阁健身步道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彭教体发〔2022〕150号)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207-640425-33-05-347635),为了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现对你单位申报的彭阳县悦龙山彭水阁健身步道项目初步设计预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符合国家12部委“百万公里健身步道”工程建设整体部署,项目实施后,能够加快我县“百万公里健身步道”工程建设步伐,满足广大市民健身需求,进一步完善县城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水平。
二、建设地址
该项目位于彭阳县悦龙山彭水阁单行道。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在悦龙山彭水阁单行道原有路面上铺设宽1.5m塑胶健身步道5km(含标识线)等。
四、建设期限
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
五、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初步核算)为300万元。
资金来源:除申请国家、自治区专项建设资金外,其余县财政配套。依据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项目申报及资金落实情况,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邀请相关专家对你单位申报的项目初步设计开展进一步的技术审查,依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文本下达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以最终审定概算为准。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优化施工图设计,尽快开工建设。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网上申报工作。
此复。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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