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草庙乡曹川村、孟塬乡草滩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彭住建发〔2022〕35号)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203-640425-17-01-807934),根据《彭阳县2022年建设项目责任清单》、初设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原则同意彭阳县草庙乡曹川村、孟塬乡草滩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改善草庙乡曹川村、孟塬乡草滩村人居环境和交通条件,提高村民生活水平,促进城乡经济快速发展,实施彭阳县草庙乡曹川村、孟塬乡草滩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十分必要。
二、建设地址
该项目位于彭阳县草庙乡曹川村、孟塬乡草滩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1.草庙乡曹川村:新修混凝土连户路及巷道9960㎡、混凝土道牙0.35km、花园墙0.05延米;铺装面包砖入户路及场地3800㎡;砖砌矮墙0.31延米;安装防护栅栏0.48km、原木栅栏2.75km、太阳能路灯35盏、村民休憩亭2座;清理杂草杂物1600㎡;维修整治墙面2组;绿化840㎡等。
2.孟塬乡草滩村:新修混凝土连户路6500㎡、排水边沟0.1km、混凝土道牙0.83km;铺装面包砖入户路及场地1.11万㎡;安装防护栅栏0.58km、原木栅栏1.42km、太阳能路灯50盏、树池15个、围树座椅3组、村民休憩长廊1组;清理杂草杂物1600㎡等。
四、建设期限
2022年3月至9月。
五、招标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1。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概算644.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9.7万元,其他费用46.01万元,预备费18.77万元。
资金来源:2022年彭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依据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局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优化施工图设计,尽快开工建设。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和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工作。
此复。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彭阳县草庙乡曹川村、孟塬乡草滩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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