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3/2021-00052
文号
彭审批发〔2021〕378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1-1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彭阳县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彭审批发〔2021〕378号

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发〔2021111)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020-640425-82-01-012987,根据彭阳县2021年建设项目责任清单、可研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原则同意彭阳县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加快推进我县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设施,提高集中照护能力和服务质量实施彭阳县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建设地址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彭阳县杏林路北侧老年养护院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一幢四层框架结构的康复护理楼3935.41m2,内设106张床位,建设功能包括照料室、活动室、医务室、康复训练室、药品储藏室、洗衣房、功能评定室、档案室、公共就餐室等;配套建设水暖、电气、消防等附属工程

四、建设期限

202111202210月。

五、招标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

六、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1702.93万元。

资金来源:除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及自治区福彩公益金外,其余县财政配套依据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等编制工作,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项目规划条件进一步落实相关审批程序。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和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工作。

因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发生变化,为确保项目能落地实施,对原彭审批发〔2020535号文件予以终止。

此复。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11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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