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6/2021-00019
文号
固环彭审〔2021〕9号
发布机构
固原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责任部门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6-23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彭阳县百川塑料加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固环彭审〔2021〕9号

彭阳县百川塑料加工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宁夏瑞滨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彭阳县百川塑料加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彭阳县百川塑料加工有限公司再生塑料加工厂位于彭阳县白阳镇姚河村杜家沟,占地面积1339m2,项目拟对现有塑料加工生产线进行提升改造,规划建设一条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全封闭钢结构封闭厂房一座,建筑面积400m2,内部安装电加热熔融造粒挤出机、切粒机生产设备,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原料库、产品库、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装置及办公用房等。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

项目为技改项目,原料为经过预处理的洁净破碎回收废旧塑料,产品为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工艺主要为“熔融造粒+冷却+切粒”。根据《报告书》结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项目生产过程不存在水洗工艺,无生产废水排放,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配套废气处理装置(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我局同意项目建设,批复后的《报告书》可作为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项目在改造和运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在生产厂房改造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报告书》给出的建设方案进行改造,对原有的水洗工艺设备进行拆除,配套建设相应的原料和产品库房及危险废储存间,生产车间生产重新调整布置并对安装在界墙窗户进行封闭,造粒设备要安装在封闭设施内,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

(二)项目运营要做好原料控制,要严格按照《报告书》给出的类型收购原料,并对原料来源进行登记建立台帐记录,废塑料原料禁止利用进口废塑料再生利用;禁止利用危险废物类废塑料,禁止利用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塑料包装物,禁止利用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注射器、输液器、血袋等),禁止利用盛装农药、废染料、强酸、强碱的废塑料等。收购的原料和产品应及时存储于封闭库房内,做到防风、防雨淋,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按照《报告书》要求,本项目原料为洁净原料,无水洗工艺,没有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不设生产废水排放口,停产、检修过程产生的工艺冷却水要按照《报告书》要求,全部综合利用,去向要建立台帐登记,禁止倾倒或排放;生活污水近期可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待项目所在区域集污管网完善后,生活污水可经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后排入城市集污管网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项目改造过程中要按照《报告书》要求在造粒封闭设施布设引风机和集气罩,确保整个生产过程在负压条件下进行,主要生产设备产生的废气全部收集后,进入配套的废气处理装置(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集中排放,废气排气筒高度20m,排放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排放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对固体废物分类处置。要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规范处理固体废物。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灯管、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应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产过程产生废边角料应回用于生产,废滤网应交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不得随意丢弃,其它固体废物能利用的要全部利用,不能利用的要规范处置,禁止排放。

(六)合理进行厂区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物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三、《报告书》预测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颗粒物1.67t/a,非甲烷总烃0.70t/a,项目在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项目投运前要完成排污许可证申报,项目投运后应及时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

五、本批复只对《报告书》内容有效,建设内容、规模等发生改变,须重新审核或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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