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9/2021-00016
文号
白政函〔2021〕56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白阳镇
责任部门
白阳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5-2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对彭阳县白阳镇实施“五土”共改改善 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进行结算评审的函

白政函〔2021〕56号

县财政局:

现将我单位负责建设的彭阳县白阳镇实施“五土”共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结算价提交评审,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资金来源

除专项资金外,其余县财政自筹。

二、项目批复情况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彭阳县白阳镇实施“五土”共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彭发改发〔2019〕387号)文件,对我镇《关于白阳镇实施“五土”共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目的报告》(白政发〔2019〕179号)作出批复,同意实施该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245.51万元,其中工程费217.29万元,其他费17.38万元,预备费10.84万元。

三、项目招投标情况

该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

四、施工时间、竣工时间、竣工验收情况

该项目于2019年 10月14日开始施工,2019年11月15日竣工,2020年11月15日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工程量以结算编制报告量为准。

五、主要实施内容及项目送审值

建设内容如下,对白阳镇范围内G327、S202、Y306沿线道路两侧和6个节点进行绿化整治提升,主要包括:

(一)省道S202两侧绿化工程(县城一草庙乡)

1.节点1:栽种高杆金叶榆、国槐等乔木33棵,国庆菊、紫叶矮等地被花卉208㎡;硬化混凝土道路430㎡,安装道牙165米;铺装面包砖330㎡、草坪砖130㎡;平整场地 280㎡,砌筑1.8m高文化墙17.8m;新建1.2*1.2m混凝土树池21个等。

2.节点2:栽种高杆金叶榆、油松等乔木214棵,丁香、榆叶梅51株,地被菊250 ㎡,换填种植土320m³等。

(二)省道S202两侧绿化工程(县城一红河镇)

1.节点3:栽种河北杨、云杉1300棵。

2.省道S202沿线:种植油松、云杉115棵, 换填种植土50m³。

(三)乡道Y306两侧绿化工程(S202一城阳乡)

1.节点4:栽种油松12棵,丛生山桃700株,黑心菊450㎡,换填种植土320m³。

2.节点5:栽种国槐、栓翅卫矛18棵,金叶榆、紫叶矮樱104 ㎡;铺装面包砖460 ㎡,硬化混凝土道路670㎡,安装混凝土道牙130m,新建1.2*1.2m混凝土树池9个等。

3.节点6:栽种金叶榆、紫叶李等乔木123棵,丁香、榆叶梅22株,地被菊95 ㎡,换填种植土420㎡。

(四)国道G327两侧绿化工程(S202-城阳乡)及彭青高速两侧绿化工程

1.国道G327(S203-城阳乡)段:栽种高接金叶榆、美人梅等乔木2772棵,连翘、天目琼花等灌木3146株,八宝景天、紫叶凤香果等地被花卉7312.88㎡,平整场地47850㎡.

2.彭青高速两侧绿化工程:补植云杉269棵,平整场地150㎡。

项目送审值:共计2304758.59元。





                      白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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