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23-00088
文号
彭教体发〔2023〕58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5-05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彭教体发〔2023〕58号

各中学、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幼儿园:  

现将《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彭阳县委宣传部

    彭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彭阳县财政局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彭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彭阳县委 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着力构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体系,大力推动教师教育振兴发展,努力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宁教师〔2023〕22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构建开放、协同、联动的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健全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培养造就一大批骨干教师、卓越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教师数量、素质、结构协调发展。大力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的良好局面全面形成,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奠定坚实的师资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师培养培训课程,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必修课程,在职教师每年完成思政和师德学习不少于24学时。要将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学时计入教师个人继续教育档案,与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公需课同管理、同考核。进一步健全考评制度和考评体系,把教师思想政治表现纳入教职工工作考核,并作为评优选先、职称评聘等首要条件。

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持续开展“四史”特别是党史学习教育,挖掘县域内红色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精选体现正确价值导向的优秀文学艺术、影视作品,组织和引导教师阅读观看,加强价值引领。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学校(园)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科学设置学校(园)党组织,严格党组织生活制度,选优配强支部书记,实施好学校(园)党组织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轮训。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各学校(园)要科学设岗,合理确定工作量,把教师从事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并作为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各类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必修内容,严把师德诚信入口关,建立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坚持把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1周定为师德教育周,采取榜样引领、情景体验、实践教育、师生互动等形式,各学校集中组织开展的全员师德教育培训应不少于3天。

依托自治区师德教育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我县师德师风建设新模式。健全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考核办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闭环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在资格认定、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对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发表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通过课堂、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不良信息,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歧视、侮辱学生,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及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给予严肃处理,参与赌博、酒驾、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的,要顶格处理,绝不姑息。

持续开展“四有”好老师风采展、名师在线、9月尊师主题月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坚持开展教师入职查询、师德违规查处通报和报告制度,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落地见效。

(三)健全教师发展体系。推进教师发展机构建设与改革,将教师发展中心建成集教师培训、教研、电教为一体的教师发展服务机构,打造县域教师发展服务体系。按照教育厅修订的培训学时(分)管理办法,实施好教师培训项目规划制度,构建“国培—区培—市培—县培—校培”五级联动、相互衔接、错位互补的培训体系,明确各级培训项目定位,高质量完成每名教师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任务。健全教师培训内容体系,聚焦课程改革、教学改革、评价改革和“五项管理”落实、“双减”落地等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开展“优质培训项目”“精品培训课程”评选,生成一批适合我县教师专业发展的优质课程资源库。争取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一对一”精准帮扶培训,取得我县自主选学培训权。

(四)培育名师骨干队伍。实施名师梯队攀升计划,充分利用好自治区县、市、自治区三级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培养体系,到2027年,按照我县基础教育专任教师数8%、12%、15%的比例培养认定一批能够支撑县域教育教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自治区、市、县骨干教师,培育打造20名左右能够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在全县有较大影响力的县级教学名师,积极争取推荐国家培养1名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在全区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家型教师。继续发挥闽宁协作机制优势,“请进来”与“走出去”结合,更好支持福建援彭专技老师开展“送教入彭”活动,同时让本地年轻教师到福建、到东部开展外出培训、跟岗学习等教学质量提升活动,开拓视野、增长才干,打造高质量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

(五)培养打造校长队伍。充分利用全区名校(园)长梯队攀升计划,建立我县自治区级骨干校(园)长、优秀校(园)长、名校(园)长和国家名校(园)长相衔接的专业发展体系。到2027年,分批遴选推荐自治区骨干校园长培养对象6名,在此基础上遴选推荐自治区优秀校园长对象3名、名校园长2名,争取推荐国家培养1名行业知名、社会影响大的教育家型校长。实施校长后备干部培养计划,遴选推荐一批35岁左右思想政治素质好、教育教学水平高、有组织领导才能的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全区集中培养,若聘任校长岗位后可免任职资格培训。落实好自治区县域高中校长素养提升计划,通过理论研修、跟岗实践、参观考察等方式,提升我县高中校长教育理论素养和办学治校能力。每年分层推荐2名骨干校长(副校长)、5名教务主任(教研主任)、30名教师到发达地区开展为期不少于1个月和10天左右的挂职锻炼、跟岗实践,拓展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教学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开展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在职校长提高培训,新任校长一年内完成不少于300学时任职资格培训、在职校长5年内完成不少于360学时的能力提升培训。

(六)优化师资均衡配置。继续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动县域内城乡间、学校间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创新教师补充机制,积极争取招聘名额,通过特岗计划、优师计划等方式为我县农村地区定向补充一批音体美、科学、劳动教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加大对我县建立的各级各类名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的扶持力度,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县域教师专业发展。科学有序组织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将义务教育教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选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城镇教师校长在乡村交流轮岗期间,按规定享受乡村教师相关补助政策。落实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充分调动城市和城镇学校优质资源,加强对农村薄弱学校的师资支持,提升农村薄弱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七)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把教师准入关口,坚持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作为上岗任教的基本条件,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要求。对暂缓注册的教师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对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件,严格落实教师资格申请人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问题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持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严禁违规抽调借用中小学教职工。

(八)优化教职工编制配置。落实好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创新编制管理,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县委编办会同教育体育局每年对中小学教师编制进行一次核定,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所属学校实际和编制情况对教职工进行动态调整交流,报县编办和人社部门备案,调整编制、岗位和工资标准,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整,实现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乡村小规模学校教职工编制数量。县人社等部门在“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上要向教育倾斜。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编办、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公办幼儿园人员配备工作的通知》要求,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九)深化职称岗位改革。落实新时代教育综合评价改革要求,坚持一线优先原则,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体系,实行分类评价。规范实施县乡高级职称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聘制度。实行总量控制、职数单列、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适当提高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探索实施具备条件的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依据标准自主评聘中、初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推荐或聘用高级职称和岗位,进一步探索具备条件的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自主评聘高级职称和岗位。推行教师岗位分层逐级竞聘,岗位竞聘明确任职年限、能力水平、课时量、教学实绩等要求,突出课时量和教学实绩刚性要求。学校承担管人用人主体责任,将师德行为规范、课时量标准、教育教学要求等内容写入聘用合同,科学规范开展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和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退出机制。

(十)强化教师待遇保障。保障幼儿园聘用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彭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实施方案(试行)》,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求。提高教龄津贴标准。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落实高中阶段调控线外奖励性绩效工资,逐步提高普通高中教师绩效工资水平。结合我县实际,严格按照课后服务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将生均每人每天1.5元课后服务费根据考核结果随工资兑现发放。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绩效工资核定向乡村小规模学校、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等倾斜,分配要向班主任、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一线教师、从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倾斜。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要在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按实际需求增加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确保教师人人有宿舍。县发改、住建等部门要制定出台具体措施,将符合购房条件的教师全部纳入全县住房保障范围,在政策范围内予以最大优惠。住建、教育体育局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将乡村教师活动中心、食堂、卫浴设施和学校周边水电路改造建设等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整体建设规划,不断优化乡村教师生活环境。

建立以业务水平评价为导向的“塞上名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等级评定制度。根据国家、自治区表彰规定,健全教师荣誉表彰体系,从2022年起全县每五年开展一届“彭阳县教育体育工作先进个人、彭阳县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积极申请自治区批准彭阳县委、县政府每五年开展一届“全县教书育人楷模”评选表彰活动。创新教师优待举措,支持鼓励行业企业在公交出行、挂号就诊、景区门票、消费激励等方面给予教师优先和优待,为教师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数字化。推进教师队伍数字化治理和教师资源数字化建设。依托宁夏智慧教育平台,融合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为每位教师建立数字档案,开展教师培训管理、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业务,利用数字化手段做好教师队伍管理工作。构建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与宁夏智慧教育平台相融通的教师智能研修体系,在宁夏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中小学教师智能研修模块,征集研发、分类汇集一批区内名师、专家精品课,鼓励名师开通线上工作室,与全区教师分享资源、协同教研、共同备课。教师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宁夏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开通名师工作室、上传优秀教学成果、分享优质教学资源、开展自主研修计入继续教育学时(分)。持续开展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深入开展信息技术应用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系列活动,形成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有机结合、深度融通的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建立教育、宣传、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社、住建、乡村振兴等部门组成的强师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工作协调制度,明确任务,建立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资源共用、成果共享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各项任务举措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宣传部门协同教育部门做好“四有”好老师、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宣传报道,指导学校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建设。编制部门负责根据教育发展需要,科学核定教职工编制,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同教育部门实施相关的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改善学校师生工作生活条件。教育部门负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健全教师荣誉表彰体系,制定完善强师计划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完善支出保障机制,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人社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负责推进教师队伍工资待遇和职称评聘政策改革工作的实施。住建部门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缓解教师队伍的住房困难问题。乡村振兴部门负责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接收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到定向县中小学任教工作。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教职工编制核定、教师待遇保障、评优奖项设置、经费投入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

(三)强化投入保障。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优化经费支出结构,重点用于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等薄弱、紧迫领域。要严格经费监管,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投入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发展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增加教师队伍建设经费。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强师计划列入教育督查督导、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建立督查制度和约谈机制。加强过程监测,将实施情况作为督促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组织开展跟踪监测和中期评估,见效注重教育督导和评价监测结果的运用,对履职不力的部门和学校强化问责、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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