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21-00219
文号
彭教体发〔2021〕250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2-2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彭阳县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彭教体发〔2021〕250号

各普通高中:

为认真做好我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现将《彭阳县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0〕4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宁夏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通知》(宁教基〔2021〕175号)精神,指导各普通高中学校做好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以下简称“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主要手段,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同等学力认定和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依据,是评价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规范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利于促进普通高中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育人质量;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形成个性特长和技能素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素质教育导向。坚持“五育”并举,实行面向全体学生,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对学生全面考核,促进学生按国家规定学好每一门课程。

(二)坚持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引导学生注重课堂学习,加强常规训练,形成基本学科素养,同时,按照各学科特点,结合教学进度安排终结性评价,全面评价学生学习水平。

(三)坚持必考与选考相结合。终结性考试既设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必考项目,又设定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与特长而自选的选考项目,既考核学科理论知识,又让学生充分展示个性特长,考核其学科素养。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对象

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实施,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人员均应参加体育与健康等学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学科课程标准修完科目规定学时,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

因病、残等确实不能参加或不能按时参加体育与健康等学科考试的学生,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可视病、残程度,申请免考或缓考。申请免考或缓考的学生须持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明或三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就医病历)和《彭阳县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见附件3),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教育体育局认定。

(二)考试内容及命题

考试内容、命题范围、题型及赋分,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宁夏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通知》(宁教基〔2021〕175号)规定执行。

(三)考试方式

1.过程性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实施细则由学校制定并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制定《彭阳县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过程性评价考查表(分学科)》,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认真填写,按比例做好成绩认定记录(见附件1)。

2.终结性评价笔试内容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实践、展示、设计类内容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学校组织实施,实施细则由学校制定并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

3.考试方式可以采用实操测试、纸笔测试、展示测试、设计呈现或上机测试,考试结束后,所有考试资料(包括试卷、照片、录像等)需统一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并在试卷保密室存放6个月以上。

(四)考试时间

体育与健康等学科评价工作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和学科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教学进度,学完即考。

1.体育与健康 过程性评价为5个学期,从高一入学开始,高三第1学期末结束。终结性评价考试安排在高三第2学期4月份。

2.音乐 过程性评价为3个学期,从高一入学开始,高二第1学期末结束;终结性评价考试安排在高二第1学期11月份(2020级另行安排)。

3.美术 过程性评价为3个学期,从高一入学开始,高二第1学期末结束;终结性评价考试安排在高二第1学期11月份(2020级另行安排)。

4.信息技术 过程性评价为2个学期,从高一入学开始,高一第2学期末结束;终结性评价考试安排在高二第1学期11月份(2020级另行安排)。

5.通用技术 过程性评价为2个学期,从高一入学开始,高一第2学期末结束;终结性评价考试(含作品设计与制作展示)安排在高二第1学期11月份(2020级另行安排)。

(五)成绩呈现

体育与健康等学科成绩呈现均为“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其中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学科总分及成绩占比如下:

1.体育与健康 除免考学生直接认定为“合格”外,其他学生平时成绩(过程性评价)、必考成绩、选考成绩(终结性评价)分别占总分的20%、40%、40%,总分100分。

2.音乐 过程性评价成绩占总分的30%,终结性评价成绩占总分的70%,总分100分。

3.美术 过程性评价成绩占总分的40%,终结性评价成绩占总分的60%,总分100分。

4.信息技术 过程性评价成绩占总分的40%,终结性评价成绩占总分的60%,总分100分。

5.通用技术 平时成绩(过程性评价)、纸笔考试成绩、作品设计与制作考试成绩(终结性评价)分别占总分的10%、60%、30%,总分100分。

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社会人员,其上述各学科考试成绩仅以终结性评价成绩为依据。

四、考务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各校做好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对考试的考务管理等提出规范要求,指导各学校做好考试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协调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建立监督机制,不定期抽查各学校考试实施情况,设立和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考试组织、协调、考务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各考点负责具体的考务实施工作。各考点要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各项制度,做实做细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务实施和管理工作,做好考点建设,加强考务队伍建设,规范考务管理,强化考试安全。

(一)做好考点建设,完善并配备考点设施设备

各考点要保障考试所用的器材和水电、通风、消防安全等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管理制度健全,满足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考试(包括技能考查)的需要。加强对考试所需器材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漏电等工作。

(二)加强考务、命题和评卷等人员队伍建设

各考点要严格把关,安排责任心强、政治和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的教师担任考试考务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要督促考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认真开展考前全员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保密、考务管理、预防作弊和评卷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加强纪律教育,确保考务工作人员熟知要求,严格履职。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相关学科骨干教师认真研学有关文件、课程标准,每年命制一套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试题,不断形成和充实试题库。各学科终结性评价考试结束后,各校按照县教育体育局的要求及时组织学科教师和人员完成评卷、成绩登记等工作。

(三)严格考试过程管理

要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建立健全考试工作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考点主考是落实考风考纪的第一责任人,严格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各考点要启用监控系统(在考试视频监控未覆盖区域进行测试,需安装临时录像设备),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对考试全程录像并留存至成绩公布后半年以上,以备查。考试期间,县教育体育局将加强对各考点的巡视检查,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强化考试安全管理,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

要强化安全意识,各考点要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保密措施。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加强考风考纪建设

各校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宣传相关诚信考试法律法规,让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全面了解考试纪律,知晓违规违纪行为的严重后果,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县教育体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加大考试违规查处力度,严打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或作弊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后勤等相关人员及各学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管理,明确职责,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健全工作机制。

(二)加强教学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课程授课时间,确保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等学科课程。要推进体育与健康等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将学生在校内外开展的有关课外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与课堂教学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满足学生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评价管理

各学校要加强过程性评价管理,指导教师准确把握考试评价标准,切实做到评分尺度统一,坚持客观、公平、公正。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及时在校内公布学生考试结果,并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县教育体育局将开展随机抽查,对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校要在本办法发布后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制定过程性评价标准及各项工作制度、要求、措施等;要在终结性评价前20日内汇总好本校考点设置情况、考务工作细则、考生报名数量等信息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在每届学生体育与健康学科终结性评价结束后,各校要汇总考生各学科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成绩,并将《彭阳县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2,校长签字确认并盖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并由县教育考试中心负责上传到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政策、措施、要求及名词含义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彭阳县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举报咨询电话:0954-7012525。

附件:

1.《彭阳县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过程性评价考查表(分学科)》

2.《彭阳县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汇总表》

3.彭阳县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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