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9/2023-00041
文号
白政发〔2023〕88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白阳镇
责任部门
彭阳县白阳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10-23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白阳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版)》的通知

白政发〔2023〕88号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白阳镇辖区内的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进行,将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固原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彭阳县森林草原火灾救援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行各村(居)委会主任负责制,在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办公室(中心)、各村(居)具体负责,局部服从全局利益。

2.以人为本,加强宣传。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宣传教育,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理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全力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4.分级响应、分级负责。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按照各村(居)管辖范围,由所在地村先期组织扑救处理,根据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性,所需组织动用的人员力量、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镇指挥部决定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5.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草原火险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适用范围

白阳镇辖区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使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白阳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指挥部

挥:薛  强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挥:海发明     党委副书记

成    祁士龙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虎晓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马福平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张丹枫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李  磊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马义虎     政府副镇长

安金芳     司法所所长

张国敏     供电所所长

张永刚     卫生院院长

邓志峰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  刚     民生服务中主任

蔺亚娟     综治中心主任

王树禹     财经中心主任

海军贤     综合办公室主任

马进满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各村(居)委会主任

(二)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县有关森林草原防火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全镇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对全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扑火队伍和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统一协调镇机关和各村(居)扑火队伍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

(三)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7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邓志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指挥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意见和建议;执行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联系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负责对各村(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检查考核,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组及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组

长:海发明

成  员:邓志峰  虎彩莲  刘珍琴  李  雪  海军贤  

责:服从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命令,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讯联络、协调配合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传达县政府及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领导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示和向上级报告火灾扑救工作情况;负责各类资料收集、信息报送。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祁士龙

副 组 长:海发明   马义虎  张国敏

员:海军贤   王国恩  马进满 杨勤举 供电所职工1人

责:负责救援物资储备和定期清点维护,负责救火过程中扑火队员、设备及救援物资的快速调度运输,负责应急保障车辆维修保养、救火现场车辆指挥。负责救火现场供电。

3.火因调查组

长:马福平

副 组 长:李  磊  安金芳

成  员:马进满  张万刚  魏  祺  派出所民警2人

责:对起火等原因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及时报送镇防火指挥部,对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4.快速处置组

长:各值班领导

员:各值班成员    

责:在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详细了解火势、救援等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组织事发地村干部群众、护林员进行扑救,疏散周边居民。

5.医疗救护组

组  长:马福平    

员:张勇刚  刘彦贵  马志兰  卫生院工作人员4人

责:在县防火指挥部调度下,做好伤员运输及救治。

6.宣传报道组

组  长:张  龙

成  员:石志香  赫雪婷  李亚兰  张  亮

责:负责防火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地按归口管理统一口径报道火情、灾情和防火工作情况。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及时发现、有效处置涉我镇火灾舆情。

7.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组

组   长:张丹枫

成   员:刘  刚  王树禹  梁淑萍  梁  怡    

责:根据有关规定,会同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民政局积极开展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疗。

三、应急响应与启动

(一)一般火灾预案启动

1.发生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即受害森林草原面积达1公顷以下或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镇村扑火队应立即投入火场进行扑救,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办公室在总指挥、副总指挥调度下,就近调集扑火人员控制火势,在火灾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拟定扑火方案,根据火势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统一指挥火灾扑救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全权掌握火灾扑救动态,及时向彭阳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当发生较大火灾、重大火灾、特别重大火灾时,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经总指挥、副总指挥同意,向彭阳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由县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

(二)报告的程序

1.各村(居)向群众公示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公布火警电话(0954—7012783)。

2.各村(居)森林草原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草原火情报告,应立即向村(居)委会报告情况,村委会负责人应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和值班领导,并赶赴火灾现场详细了解火势、扑救等情况,随时进行报告。

3.经总指挥、副总指挥同意,镇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三)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基本内容

起火时间、着火地点(村、队、具体小地名)、起火原因、燃烧时间;林地植被状况;现场风向、风速;现场组织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四)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镇指挥部按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五)扑火原则

1.保证安全。保证人员安全,既要避免林区群众伤亡,又要避免扑救林火人员伤亡;保证居住地和重要设施安全;保证重要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2.科学扑救。在扑火战略上采取“围、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采用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点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资源损失。

3.合理用兵。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半专业队伍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

4.落实责任制。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落实扑救、清理、看守分段包干责任制。

5.扑火安全。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采取避险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6.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林区居民点周围应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7.医疗救护。因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镇指挥部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

8.扑火力量的组织与动员

1.扑火力量的组成。分两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第一梯队为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村干部迅速组织护林员、周边群众,作为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力量;第二梯队为镇、村组建的半专业森林草原防火队、镇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附近村庄群众。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2.应急扑火力量的组成。白阳镇共组建18支应急扑火队,具体包括:镇机关应急扑火队和17个村应急扑火队。

(六)通讯联络

镇森林草原防火要坚持24小时值班,赴现场指挥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随时保持与镇指挥部办公室、火场内部、各扑火突击队指挥员的联系。各扑火成员在接到扑火命令后立即到指挥部报到并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没有领导批准,一律不得离岗。

(七)火灾案件的查处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由镇派出所、执法办会同县公安机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火灾案件的查处。

(八)信息发布

森林草原火灾的信息发布由镇指挥部经总指挥、副总指挥同意后报县指挥部发布,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平台进行发布。

(九)应急结束

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镇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恢复正常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秩序;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市、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恢复正常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秩序。

(十)火灾评估

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灾面积、森林草原受害面积,配合县指挥部评估森林草原资源损失情况或组织专业人员实地勘察评估森林草原资源损失情况。

(十一)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根据有关规定,会同县应急局、民政局,积极开展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疗,并保证重点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和安居工程的建设。

(十二)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向上级部门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事件调查结果。

四、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2.后备力量保障。加强镇、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更加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3.培训演练。各扑火队要有计划地对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群众进行扑火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扑火安全常识,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五、附则

1.预案管理。本预案是我镇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其修订和实施必须报请镇党委、政府批准。

2.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或者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损失的,依纪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白阳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4.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白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4-7013891  
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