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0/2023-00007
文号
彭安办发〔2023〕5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2-2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春节过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彭安办发〔20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成员单位,企业:

近期,正值春运返程高峰期,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受疫情影响,大量人员就地过年,企业复工复产时间较往年提前;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较多,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增多,灾害、事故易发多发。当前,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乡镇、县直各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防范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检查,扎实开展矿山、非煤矿山、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根据区市安委办有关文件要求,现就企业复工复产事安全防范和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产复工安全防范

(一)加强防范保安全。春节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密集开复工,生产设备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频繁,部分从业人员因“假期综合症”思想容易松懈麻痹;有的企业人员调整或招录新员工,易因岗前教育培训不到位出现违章违规操作;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为追求“开门红”,超能力、超强度生产,易因安全保障跟不上导致事故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复工复产安全防范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一”措施,即制定一套复工复产方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作出一个履行岗位安全责任承诺、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防止因从业人员思想不集中、设备设施不完好而发生事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危货运输、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等管理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对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凡不具备条件、安全隐患未消除的企业(单位)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二)强化监管保安全。各乡镇、县直各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业要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精准把握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节后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矿山领域,深刻汲取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发生“2.22”坍塌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自治区关于立即开展全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通知要求,“一矿一策”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程序、标准和安全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煤矿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等安全生产设备正常运行,输、超速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行为,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严禁复工复产。要严把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关口,对边坡、临边以及电器线缆等逐一进行排查。危险化学品领域,督促企业复产前制定开工检维修方案,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隐患,采取科学有效的防范处置措施。烟花爆竹领域,加大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等重点环节管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工贸领域,加强有限空间、液氨制冷、粉尘防爆等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做好火灾、触电、中毒、物体打击及高处坠落等事故的防范。道路交通领域,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交通运输车辆检修,严防带病运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和驾驶员安全教育,严厉查处非法运输、超载运输、超速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行为,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消防领域,紧盯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临建宿舍、电动车充电和停放场所、文博单位、养老院等高风险场所,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各类工程和建设项目复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的落实、从业人员复工上岗前的安全培训以及吊机、起重升降机等安全管理情况,坚决防范建筑领域事故的发生。燃气领域,严格按照《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聚焦燃气经营、餐饮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器具、管道设施等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文化旅游领域,开展景区(点)内部道路、玻璃栈桥、索道、缆车、接驳车辆等设施、设备安全检查,严防因设施设备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稳定。

    二、复工复产验收

(一)、验收时间:各企业复工复产验收时间根据企业自查完成情况自行确定。  

(二)组织牵头验收单位

1、矿山、危化、工贸企业:

    由县安委办牵头,王洼产业园区、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分局、国网彭阳县电力公司及辖区所属企业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其他企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各企业自查自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三)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依据自治区安委办下发的“六个一”措施和各企业安全规范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查看企业的各项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各种险种购买是否到位(安全生产责任险和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落实,企业是否有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安全生产机构设置是否到位,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记录是否齐全,员工劳保是否发放到位,现场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醒目,电气线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厂房车间是否达到规范要求,设备检测检验是否合格,企业“三类人员”培训是否合格到位,作业环境是否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厂容厂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验收程序

各相关企业必须制定一套复工复产方案,组织开展班组安全警示教育,重温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岗位安全承诺,在自查自改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县安委办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县安委办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区市规定的复产复工要求进行全面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县安委办下发同意复产复工通知,企业方可复工生产。公安、电力部门接到安委办下发同意复产复工通知后方可供给民爆物品和生产用电;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县应急管理局下达法律文书限期进行整改,待整改结束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下达法律文书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开工条件的,决不允许复工复产,直至取缔关闭。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安全防范督导检查。全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专项督导检查。要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重点督导监管企业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区市县安委会近期安全防范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冬奥会及元宵节、两会安全防范工作等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特别是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在岗在位的,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切实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验。要按照验收条件切实认真做好自查自改自验等基础工作,查漏补缺,及时整改,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委派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专业性、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做好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职责,落实措施,严把关口,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未进行自查自验且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擅自强行开工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彭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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