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0/2022-00004
文号
彭应急指(火)办发〔2022〕2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3-1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彭应急指(火)办发〔2022〕2号

各成员单位:

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范能力,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根据《固原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固森防指办2022﹞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彭阳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22年3月10日至4月10日。

二、宣传主题

携手预防火灾,共守绿色家园。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森林草原野外防火的决定》等法律法规;

(三)国家和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四)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性,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基本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

(五)森林草原防火措施、进展、成效等动态信息,火源管控、火灾防控等先进经验和措施;

(六)依法治火和违章用火处罚典型案例,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及肇事者处理情况等;

(七)宣传、推广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

(八)森林草原防火码推广使用等。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

1.开展以森林草原法律法规为主的宣传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森林草原野外防火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不断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开展以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为主的宣传活动。将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关于维护生态安全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等情况进行宣传,把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

3.开展以集中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为主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林草部门要积极协调电台、电视台,制作并滚动播出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使广大群众发现火情能够及时报警、及时处置,增强群众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意识。

4.开展以倡导文明祭祀为主的宣传活动。针对“清明节”等重要节点上坟烧纸集中增多的现象,向森林草原防火区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宣传禁火令等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意识。

5.开展以火灾案件警示教育为主的宣传活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经验,发现、挖掘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反映森林草原防火人长期驻守艰苦环境、看护森林资源的真实生活,反映基层森林草原防火人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的感人事迹,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同时,通报批评防火工作开展不力的反面典型,及时报道山火案件查处情况,起到惩处一个、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突出重要时段、重大节日,集中广泛宣传。

1.突出重点时段,针对清明节期间为旅游踏青高峰期、野外用火多发期(春季烧秸秆等),民俗用火高风险期(清明节等节日上坟烧纸),通过设置宣传碑牌、制作防火警示旗、印制景点门票宣传标语、发放防火宣传单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

2.突出重点部位,针对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旅游景区、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高火险区、退耕还林区等,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

3.突出重点人群,将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网络课堂内容,强化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引导教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人员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三)持之以恒,做好日常宣传。

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新闻报道,播发标语字幕,组织采访、征文等活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提供详实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计划,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平台,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播报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警报,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增设宣传碑牌,出动防火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悬挂防火警示旗,开通农村喇叭广播等传统宣传形式,迅速掀起宣传热潮;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形式丰富、互动性强、覆盖率高等特点,大力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积极协调气象、移动、联通、电信等短信平台发送森林草原防火警语,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及时部署、认真组织,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要紧密结合本地、本行业、本部门(单位)实际,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坚持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相合,努力形成宣传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三)注重实效。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战,组织开展贴近群众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倡移俗,努力转变传统的用火习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内容、形式和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强化督查。要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确保责任、人员、经费、车辆宣传活动工作“四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适时检查各乡镇活动开展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宣传工作总结与清明节期间工作小结,于4月10日前报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邮箱:pyyjglj@163.com)。

附件: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警示标语




                                  彭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39



附件: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警示标语


防森林草原火灾,保绿色家园,筑生态屏障。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林草防火,重在堵源。

无论春夏秋冬,防火在我心中。

棵棵树木可铸就绿色世界,星星之火可毁掉绿色家园。

愿绿色覆盖大地,让火源远离森林。

沐浴阳光享受绿色,走进森林注意防火。

让绿色拥抱大地,让火灾远离森林。

林草是万物之家,林草防火靠大家。

火源不入山,森林才平安。

让火患远离森林,让绿色点缀人间。

防火意识人人拥有,绿色家园天长地久。

鲜花祭祖要提倡,林草防火有保障。

上坟烧纸放鞭炮,引发山火罪难逃。

祭祀献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

风大物燥火险高,野外用火不能烧。

纵火烧山林,法律不容情。

野外用火须谨慎,引发火灾法不容。

上山带火如戴镣,毁林毁草要坐牢。

戒严期内气温高,野外用火严禁烧。

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林。

绿水青山,国泰民安;护林防火,责任你我。

齐心协力共建绿色家园,万众一心狠抓林草防火。

灾字下面一把火,责任连着你和我。

林草防火人人抓,幸福安康千万家。

进山旅游踏青,不带半点火星。

冬春草木干,防止火烧山。

严管星星火,护好片片林。

林草有限要靠大家珍惜,野火无情需防患于未然。

要使青山常绿,防火不可麻痹。

绿色林海人类宝,群防火灾全民晓。

野炊导致火烧山,自招罪受必严办。

烤火导致火烧山,造成火灾蹲大牢。

吸烟引起火烧林,国法难容要判刑。

上坟烧纸慎用火,别因祭祖遭横祸。

时时注意林草防火,人人重视林草防火。

造林护林一世,火灾毁林一时。

生态家园保护好,林草防火少不了。

绿色家园是我家,林草防火靠大家。

林草防火常年抓,保护林草靠大家。

防火需要您支持,林草渴望人呵护。

林草植被易燃烧,野外用火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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