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经核查,我镇村民孙志平、张生珠、吴孝录、刘志鹏、禹文俊5人符合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领取条件,基本情况如下:
孙志平,身份证号:642226********1639,其本人于1978年3月至1981年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84747部队服役,服役年限4年,现年满60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
刘志鹏,身份证号:642226********1611,其本人于1978年3月至1981年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84747部队服役,服役年限4年,现年满60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
禹文俊,身份证号:642226********1618,其本人于1981年1月至1984年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84802部队服役,服役年限4年,现年满60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
吴孝录,身份证号:642226********1612,其本人于1977年7月至1979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84869部队服役,服役年限3年,现年满60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
薛炳让,身份证号:642226********1616,其本人于11978年 1 月至1982年 1 月 1 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84705部队服役,服役年限5年,现年满60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
特此报告。
红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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