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要求,为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化材料在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的广泛应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审批,实现政府核发的电子证照一律免于提交目标,进一步完善电子印章制发、管理和使用规范,推广“免证办”服务,提高办事便利度,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全面加快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全流程电子证照系统生成、管理和应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进度安排
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成我县工程建设领域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服务体系,建立“两同步、两优先、两支持”的应用机制,同步生成、同步发放纸质和电子证照,优先受理、优先验证电子证照,支持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在线应用电子证照办理工程建设领域审批业务,支持各工改成员单位开展全流程电子化、网络化应用等。具体进度如下:
2022年7月1日前,完成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流程的51个审批事项各相关部门电子证照目录梳理工作,厘清各相关部门电子证照共享清单。
2022年7月31日前,依托梳理出的全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电子证照清单,实现同步生成、同步发放纸质和电子证照。
2022年12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本部门(单位)10年以内的所有有效的证照电子化,未录入宁夏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库的完成全部录入任务;个别单位历年证照存量特别多的可以延缓至2023年6月前完成,但本年度内需完成10年以内的所有有效的证照电子化。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梳理电子证照共享清单
按照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51个审批事项中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类电子证照共享清单,由王洼园区管委会和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局,对照各自部门电子证照(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所有证书、执照等),于7月31日前完成共享清单填报工作并进行现场检验。(县工改办牵头,王洼园区管委会和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局及县工改成员单位落实)
(二)加快电子证照生成
遵循“谁生成、谁负责”的原则,把控好数据质量,确保电子证照照面信息与业务信息一致。
1.同步生成增量电子证照。推行电子证照生成常态化,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业务流程的正式环节,在生成纸质证照的同时生成电子证照,并推送至电子证照库。从今年7月31日起,以上我县工程建设领域涉及的6个审批事项全部要求生成电子证照。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做好行政审批系统调测和保障工作,县直有关单位要对本单位网上审批系统中的审批事项按各单位电子证照目录做进一步梳理和调整。(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工改成员单位及县直有关单位落实)
2.加快存量证照电子化转换。按照证照目录,对已颁发过的所有有效存量证照进行电子化转换,确保完整生成证照。按照“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属证照生成的质量负责。(县工改办牵头,王洼园区管委会和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局及县工改成员单位落实)
3.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随业务办理同步生成、随业务信息变更同步更新或废止。发现电子证照有误或缺失,要及时核对、纠正、补充、更新。(县工改办牵头,王洼园区管委会和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局及县工改成员单位落实)
(三)大力推行电子证照应用
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全流程中将电子证照作为法定办事依据,推动部门间充分共享,提升审批、监管等工作的电子化水平,实现电子证照事项全流程在线生成及应用。
1.申请人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上申请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办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隐形审批”现象。
2.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证照(批复)电子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获批,审批部门通过电子签章后将电子证照(批复)发送至申请人,申请人可网上自行下载或打印电子证照(批复),电子证照(批复)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申请人特别要求外不发放纸质证照(批复)。
3.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电子证照(批复)内部共享,申请人直接可从后台获取,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推广“免证办”服务。
三、电子证照使用规则
(一)电子证照样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发布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标准要求,电子证照加盖审批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电子签章,证面信息与纸质证照信息一致,同时配套生成证照二维码,相关监管部门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实时读取系统数据进行电子证照内容验证,实现防伪功能。
(二)电子证照生成和签发
全县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水利、交通)项目涉及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6个证照办理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在业务办结时,通过电子证照综合管理系统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加盖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电子签章,在线生成,完成电子证照签发。
(三)电子证照的获取
建设单位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进入“法人中心”选择“我的证照”进行预览、保存、打印电子证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推进全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电子证照应用的重要意义,是工程建设项目制度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证照电子化应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二)强化考核评价。要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电子证照应用作为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列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跟踪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推进力度和任务落实情况,对于工作推进不力、不配合改革、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的,县工改办将提请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多渠道广泛宣传报道改革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加强法规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增进社会公众对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电子证照应用推广期间,各相关部门、单位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县工改办。
彭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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