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70/2023-00045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7-1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回收废旧气瓶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经营户:

为切实加强我县液化石油气瓶管理,防范重大风险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县安委会调度会议决定,自即日起对全县未经定期检验、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瓶体存在裂纹和鼓包变形等达到报废标准的液化石油气瓶进行回收。各乡镇由各乡政府集中统一回收并暂存放于安全地方,达到10瓶以上及时联系市场监管局统一安排回收。县各网格单位排查5瓶以下的由居民、经营户自行送往原西吉县金鑫商贸有限公司彭阳分公司(南门工业园区内,联系人:徐宏铎,联系电话:15825397442)回收,5瓶以上市监局统一集中回收,市场监管局负责人:邹国平(联系电话:13709549785)、张文涛(联系电话:18295647900)。

安全生产,生命至上。为了全县群众用气更放心、更安心,请广大群众于7月20日前将持有的废旧液化石油气瓶全部上交回收。

特此通告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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