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70/2021-00112
文号
彭食安办发〔2021〕8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市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6-14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彭食安办发〔2021〕8号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共享食品安全成果,营造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良好氛围。根据自治区食安办安排部署,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定于616日启动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尚俭崇信”的食品安全理念。

(二)集中展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树立政府权威形象。

(三)围绕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创建措施、结果导向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等进行深入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四)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严格自律,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对从业人员广泛开展诚信守法教育,营造尚德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五)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加强科普宣传,强化风险交流,推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科学消费理念,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加强冷链食品管理及推广外卖使用食安封签、公勺公筷、分餐制、反食品浪费等内容进行宣传,引导市民群众树立正确的餐饮理念,培养科学的饮食消费习惯。

(六)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开承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问答、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点我查”等活动。

三、活动安排

(一)县级层面。县食安办研究制定《彭阳县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组织开展活动。

(二)乡镇层面。各乡镇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参照县级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人员和媒体记者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作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彭阳县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方案》《彭阳县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宣传工作方案》的重要举措,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共治共享格局。

(二)加强领导。县食安办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积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三)增强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鼓励和引导专业机构、协(学)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多方力量,围绕宣传重点,开展丰富多彩、互动性强的宣传活动。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四)严肃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规定,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

(五)及时总结。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于630日下午18:00将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小结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6室),电子版及活动开展图片、信息、视频等电子数据资料发送至县食安办邮箱(pyxsawb@163.com)。

联系人:杨慧军

话:0954-7015347

附件:彭阳县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彭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61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4-7013891  
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