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9/2020-00076
文号
白政发〔2020〕15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白阳镇
责任部门
白阳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1-1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下拨相关资金的通知

白政发〔2020〕15号

各相关村委会

经2020年1月10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下拨以下资金:

一、为民服务资金

拨付姬山村2万元、白岔村3万元,用于支付文化活动相关经费;崾岘村4.796万元,用于支付文化活动及村组道路维修等费用;罗堡村4.221万元,用于支付村组道路维修费用;双磨村2.511万元,用于支付村组道路维修及整修农田相关费用。

二、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经费

拨付姜洼村0.7万元、姬山村0.609万元,用于村级阵地建设。

各村按照资金用途,严格资金管理,确保效益作用发挥,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白阳镇人民政府

                  20201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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