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做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421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第一批畜牧兽医领域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4〕1号)、《彭阳县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彭财<农>发〔2021〕278号)和《彭阳县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畜牧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彭农发〔2024〕15号)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实施相关单位对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进行验收,现将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实施对象、拟兑现补贴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红河镇、小岔乡、冯庄乡、交岔乡、罗洼乡及孟塬乡6个乡镇、54个行政村、11048户承包户、404211亩已通过验收,拟兑现补贴3031582.5元。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20日,公示期共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20日18:30前,以实名制或书面形式,向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7013532;12317
举报邮箱:pyxmfwzhx@163.com
附件:彭阳县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拟补助兑付公示花名表(第一批)
彭阳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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