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彭阳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党办发〔2023〕9号)《彭阳县2023年饲草青贮项目补贴政策调整方案》(彭农产办发〔2023〕117号)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人员,对2023年饲草青贮项目进行验收,现将2023年饲草青贮项目(第二批)实施对象、拟兑现补贴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孟塬、冯庄、交岔、草庙、红河5个乡镇共实施饲草青贮15户,完成包膜青贮224吨、青贮池贮452.5立方米,拟兑现补贴资金54030元。其中监测对象、脱贫户和县内移民户实施饲草青贮10户、完成包膜青贮189吨、青贮池贮315.5立方米,拟兑现补贴资金41610元。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9日—12月18日,公示期共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18日18:00前,以实名制或书面形式,向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7013532,12317;举报邮箱:pyxmfwzhx@163.com
附件:彭阳县2023年饲草青贮项目拟兑现资金公示表(第二批)
彭阳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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