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彭阳县委办公室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彭阳县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党办发〔2022〕14号)和《彭阳县古城镇温沟村日光温室示范园区自动化建设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彭农(蔬)发〔2023〕20号)精神,近期组织县、乡、村、组相关人员联合同步验收,现将古城镇温沟村日光温室示范园区自动化建设采购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拟兑付古城镇温沟村日光温室示范园区自动化建设采购项目资金361.2723万元,其中:采购智能水肥一体化设备103套,采购资金950690元;物联网智能控制装备103套,采购资金1182440元;气象环境监测系统1套,采购资金33000元;智能环境采集监测系统103套,采购资金484100元;卷帘机自动控制装备103套,采购资金518090元;通风自动控制装备103套,采购资金147393元;数字农业生产管控平台1套,采购资金297010元。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7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3年12月17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或彭阳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举报。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线索准确,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 0954-7012604 7011531 12317
举报时间:8:30-12:00,14:30-18:30;节假日不休息。
附件:彭阳县古城镇温沟村日光温室示范园区自动化建设采购项目采购物资汇总表
彭阳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