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彭阳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党办发〔2023〕9号)《彭阳县2023年饲草青贮项目补贴政策调整方案》(彭农产办发〔2023〕117号)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人员,对2023年饲草青贮项目进行验收,现将2023年饲草青贮项目实施对象、拟兑现补贴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城阳、草庙、孟塬、王洼、红河、新集、古城、罗洼、交岔、小岔、冯庄、白阳镇12个乡镇共实施饲草青贮5659户,完成包膜青贮7366.63吨、青贮池贮431692.3立方米,拟兑现补贴资金35144532.2元。其中监测对象、脱贫户和县内移民户实施饲草青贮2324户、完成包膜青贮24443.71吨、青贮池贮24443.71立方米,拟兑现补贴资金12005695.8元。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1日—11月20日,公示期共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20日18:00前,以实名制或书面形式,向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7013532,12317;举报邮箱:pyxmfwzhx@163.com
附件:彭阳县2023年饲草青贮项目拟兑现资金公示表
彭阳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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