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4/2023-00159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10-25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2023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初审情况结果公示

按照《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发〔202122号)《彭阳县2023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彭农产办发〔2023106)文件要求,经苜蓿种植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后,在有资质的三方测绘公司进行面积测量合格的基础上,又成立了项目初审(初验)工作组,对申报的经营主体苜蓿种植面积和质量再次进行了初审(初验),对申报主体资质条件、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核,现对初审(初验)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1025113,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举证材料形式书面向彭阳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举报,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有效期满后,无异议者,将上报固原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终验。

举报电话:0954—7013532  12317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地址:兴彭大街525

邮编:756500

附件:彭阳县2023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初审(初验)合格单位名单


彭阳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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