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项目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彭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漏报农户刘志琴补贴资金予以公示:
刘志琴,家住草庙乡和谐村二组,身份证号:64222**********045,补贴面积21.17亩(旱地),补贴标准34元/亩,补贴金额719.78元。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月30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反应。
监督电话:0954-7012657、0954-7012604 12317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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