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技发〔2022〕44号)与《2023年彭阳县冷凉蔬菜绿色生产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彭农产办发〔2023〕3号)精神,近期组织县、乡、村、组相关人员联合同步验收,现将第一批自治区农业财政蔬菜项目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本次拟兑付2023年自治区财政蔬菜产业项目资金740000元,其中:采购中小型水肥一体机72台,采购资金580000元;秸秆生物反应堆100亩,补贴资金50000元(采购生物菌种1000公斤10000元、农户补贴40000元);蚯蚓生物技术10亩10000元,用于蚯蚓种采购;三零栽培技术100亩,补贴资金100000元,用于无化学肥料、无化学农药、无化学菌剂等物资购置补贴。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3年9月25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或彭阳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举报。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线索准确,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7012604 7011531 12317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节假日不休息。
附:2023年第一批自治区农业财政蔬菜产业项目实施情况汇总公示表
彭阳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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