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彭阳县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党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经2023年9月10日对古城镇温沟村日光温室示范园区农户自建日光温室(第四批)进行县、镇、村、组四级同步阶段性验收。古城温沟已建成日光温室101栋,室内生产面积86705㎡。本次拟兑付补贴资金1635270元,其中:5栋4584㎡按50元/㎡补贴,兑付资金229200元;29栋23635㎡按10元/㎡补贴,兑付资金236350元;67栋58486㎡按20元/㎡补贴,兑付资金1169720元。现将彭阳县2022年古城温沟村日光温室示范园区(第四批)阶段性建设验收室内生产面积、拟补贴资金等内容予以公示(见后附表)。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9月23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3年9月23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或彭阳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举报。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线索准确,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7012604 7011531 监督电话:12317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节假日不休息。
附:2022年古城镇温沟村日光温室示范园区(第四批)阶段性建设验收公示表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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