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做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421号)、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2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55号)、《彭阳县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彭财<农>发〔2021〕278号)和《关于呈报<彭阳县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彭农发〔2023〕26号)要求,我县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涉及12个乡镇、154个行政村、690个自然村、39394户牧户、729100亩、5468250元。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现已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现将彭阳县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拟补助兑付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0日—26日,公示期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26日18:30前,以实名制或书面形式,向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7013532,13709547721
举报邮箱:pyxmfwzhx@163.com
附件:彭阳县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拟补助兑付公示花名表
彭阳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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