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彭阳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彭党办发〔2023〕9号)及《2023年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彭农产办发〔2023〕26号)精神,近期,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县直部门(单位)及有关乡镇、村组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严格按照“443”验收机制,对全县新建钢架大棚及拱棚辣椒栽培项目进行县、乡、村、组四级联合同步验收。本次验收拟补贴金额994791元,其中:新建钢架大棚31667平方米,拟补贴金额728341元;拱棚辣椒栽培532.9亩,拟补贴金额266450元。现将本次验收的新建钢架大棚与拱棚辣椒栽培项目实施面积、拟补贴金额等内容予以公示(见后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至6月25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3年6月25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或彭阳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举报。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线索准确,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7012604 0954-7011531 12317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节假日不休息。
附:1、2023年钢架塑料大棚建设项目公示表
2、2023年拱棚辣椒栽培项目公示表
彭阳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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